考試債權讓與 - 考試Olive · 2017-11-0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https://i.imgur.com/dpcHfR6.jpg 請教一下各位,若甲已將債權讓與情事通知乙,,惟甲丙間之讓與無效,依民法298之規 定乙已向丙為清償,發生清償效力,而丙受該清償是有法律上之原因,請問甲應該如何向 丙請求?謝謝大家~~~ -- 考試All CommentsConnor2017-11-06不當得利Gilbert2017-11-10丙受償有沒有法律上原因要看甲丙間法律關係而定Isla2017-11-14甲丙間有有效的買賣契約(債權)Hedda2017-11-17丙受清償無法律上原因,只是甲不能以此對抗乙而已,對丙主則張179Dorothy2017-11-17甲可以主張不當得利,丙受該清償無法律上原因,但此主張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乙,甲不得再向乙主張甲丙之讓與無效而請求乙清償Related Posts國營政風職員刑法記帳士入場證已寄發了喔臺大版本中會用書民總題目106不動產經紀准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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