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讓與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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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各位,若甲已將債權讓與情事通知乙,,惟甲丙間之讓與無效,依民法298之規
定乙已向丙為清償,發生清償效力,而丙受該清償是有法律上之原因,請問甲應該如何向
丙請求?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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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onnor avatarConnor2017-11-06
不當得利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11-10
丙受償有沒有法律上原因要看甲丙間法律關係而定
Isla avatarIsla2017-11-14
甲丙間有有效的買賣契約(債權)
Hedda avatarHedda2017-11-17
丙受清償無法律上原因,只是甲不能以此對抗乙而已,對丙主則
張179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11-17
甲可以主張不當得利,丙受該清償無法律上原因,但此主
張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乙,甲不得再向乙主張甲丙之讓與
無效而請求乙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