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我想請問加值型營業稅的問題
目前還沒上過課,所以有問題想請大家指導幫忙
存貨轉供自用分錄,若購入時,已經將進項稅額扣抵了,則轉為自用視同銷售時,依時
價開立發票,而此發票扣抵額,營業人可再拿來扣抵銷項稅額。作分錄時,會同時有
等值的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如
借 文具用品 2000
進項稅額 150
貸 存貨 2000
銷項稅額 150
而存貨轉供固定資產, 若購入時,已經將進項稅額扣抵了,則轉供固
定資產視同銷售時,免開立發票,因為固定資產購入溢付之進項稅額
可申請退回,故免開發票以茲簡化。
我的疑問是,存貨轉自用分錄,銷進項既然金額都相同,為何
不能直接像固定資產一樣免開發票
因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0,
營業稅上並無負擔
則免開發票與開出可扣抵發票
兩者在會計上意義到底有何不同呢?
不知道問題會不會很奇怪?還有我這次因為找視為銷
售的稅法主題才接觸稅法,覺得好難@@ 各位戰友都怎麼學的,師承那位老師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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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還沒上過課,所以有問題想請大家指導幫忙
存貨轉供自用分錄,若購入時,已經將進項稅額扣抵了,則轉為自用視同銷售時,依時
價開立發票,而此發票扣抵額,營業人可再拿來扣抵銷項稅額。作分錄時,會同時有
等值的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如
借 文具用品 2000
進項稅額 150
貸 存貨 2000
銷項稅額 150
而存貨轉供固定資產, 若購入時,已經將進項稅額扣抵了,則轉供固
定資產視同銷售時,免開立發票,因為固定資產購入溢付之進項稅額
可申請退回,故免開發票以茲簡化。
我的疑問是,存貨轉自用分錄,銷進項既然金額都相同,為何
不能直接像固定資產一樣免開發票
因為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0,
營業稅上並無負擔
則免開發票與開出可扣抵發票
兩者在會計上意義到底有何不同呢?
不知道問題會不會很奇怪?還有我這次因為找視為銷
售的稅法主題才接觸稅法,覺得好難@@ 各位戰友都怎麼學的,師承那位老師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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