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超商積欠薪水!!?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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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我代朋友詢問!我朋友在全家超商打工!可是老闆已經積欠兩個月薪水沒有發!今天已經是7/30號.但是店長(老闆)卻還不排出8月份的班表!恰巧明天7/31朋友休假.朋友覺得老闆在刁難她.因為其他諸多原因.所以朋友想離職(老闆好賭.會私自拿取店內之公款去賭博.故積欠員工薪水.甚至向員工借錢.我朋友也有借過!)想請教各位大大!我朋友是依照正常程序辦離職?(就是做到8月底.離職前一個月提出.也就是今天).但是老闆要是不發薪水怎辦?有法律途徑嗎?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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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h avatarEdith2009-08-02
您好!我提供您一些基本法律概念作為參考:1.您的朋友與超商老闆存有民法上的僱傭契約關係,所以您的朋友付出勞務,雇主於雙方合意的一定期限屆至,即必須給付您的朋友薪資,也就是說您的朋友享有勞務報酬的請求權利,換句話說就是債權人之地位。2.如你所述,老闆既然已經積欠了2個月薪資,也就是債務不履行之情形,當然您的朋友得以依據僱傭契約所生之"勞務報酬請求權"向雇主請求支付。而且您也提到您的朋友想要離職,如果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