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離職沒提前七天講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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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在台北有一份還OK的工作月入3萬左右因為搬家到桃園的關係所以就在家裡附近找了全家大夜班(加盟店)因為沒做過所以月薪兩萬我還可以接受前三天有一個老鳥帶我那老鳥只有第一天帶我(他說我做)第二三天都在員工室趴著睡覺不鳥我今天剛好是大改的日子(就是很多東西要修改)店長就叫我這個只做8天的新人自己一個看通報弄根本沒人教過我看通報==結果我弄到11點才下班(正常是21點~7點)店長的姊姊還問我晚上有沒有上課?沒上課就留晚一點(沒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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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12-02
資方違反了以下預扣工資的規定,勞基法沒有規定沒有提前七天預告扣三天的規定,前三天有人帶不計薪也是違法,擺明了以違法的手段不給薪資,勞基法規定員工有上班的工作日一定要全額給付薪資,不可以有任何預扣的情形,建議版大先找議員去與資方協調,如果協調不成,請到勞工處申請協調或是以寄存証信函的方式要求資方給付薪資,資方再不付的話,直接到法院申請小額訴訟,十萬只須繳一仟元的訴訟費,圈選被告必須給付訴訟,版大勝訴會退還給版大,不會�
Damian avatarDamian2010-12-01
勞基法規定,一天工就是一天薪,不能用任何理由扣薪。勞基法也己經取消試用期,所以不要怕,你要懂得勞工權益,打通電話就可以讓政府來幫忙你做最簡單的處理。你要做的事:將你的工作時間及應有的薪資算好,記下你工作的地點、負責人姓名及聯絡方式,打電話給: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處>勞動處勞資關係科Tel:03-3322101#6802~6803告訴勞資關係科的人員,你附近的便利商店正在用不合理的方式扣你的薪水,政府很關心勞工權益,你要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