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問題請教一下 是否違反勞基法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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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因為最近朋友公司發生一些狀況

很好奇想請問一下下列兩種情況是否違反勞基法

我查了一下發現無相關條文

所以上來詢問


以下情況都發生在工讀生的狀況

第一種情況是

無預告公司擅制將月新制改為時薪制

公司有一批工讀生聘用進來時都是月薪制

公司為了要COST DOWN

在某個月未經事先告知

(這裡指未經事先告知是指當月已經工作一段時間,才被告知當月即修改)

將工讀生計薪方式改為時薪制

當然當月份薪資硬是少了千餘元



第二種情況是時薪制工讀生有明文規定做半小時可否計薪

還是由公司自由決定

如果公司將打了4小時59分的卡計薪4小時

除了勞方不太友善外

法律有相關規定嗎??

很好奇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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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a avatarDora2013-04-04
第13條(基本工資之比例計算)
勞工工作時間每日少於八小時者,除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另有
John avatarJohn2013-04-07
約定或另有法令規定者外,其基本工資得按工作時間比例計算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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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4-11
放膽去幹吧,放眼中華文化五千年,大概只有現在有機會
Kama avatarKama2013-04-13
感謝樓上
Oscar avatarOscar2013-04-18
是指當少於8小時 這59分鐘要以59/60的比例計時薪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4-22
我記得勞基法工時有說可以算到分鐘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4-24
改變勞動條件需員工同意,否則員工可要求資遣
Tom avatarTom2013-04-24
但看起來資遣費不會很多
Kyle avatarKyle2013-04-26
改變勞動條件需要員工同意沒錯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04-30
兩點都違反勞基法,請洽當地勞工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