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本制度的各種問題
一、受訓期間「專題報告」及「本質特性成績」會不會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因為這兩項成績都具有相當的主觀性
二、就算沒有上面的問題 訂明淘汰率是不合理的
1.受訓期間是各類科的上榜者混在一起受訓 起跑點就不一樣
所以先前曾有技術類科跟行政類科一起受訓評分不公平的爭議
2.如果全部都很優秀仍要固定比例淘汰 是不合理
如果整體素質不良 卻無法把應淘汰的人數淘汰掉 是存有僥倖
(這個問題類似3%丙,每個機關都固定3%的不合理性)
三、就算上面的問題也都沒有 最後的問題就是國考將變成整人考試
1.第一階段考試讀6科,受訓時上課科目是30幾科,每科上課短則2-4小時
長則也才4-6小時,結訓考時每科都只考一點點,準備起來很惶恐
ex.上課時數:行政程序法6小時 政府採購法4小時 民法2小時
這每些在外學習都是以幾十堂的課程 濃縮在基礎訓中 以前沒讀過的科目有如天書
2.國考放榜->等受訓->受訓結束->收到受訓成績 至少也要3-4個月
受訓被刷掉的考生 只有一個字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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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訓期間「專題報告」及「本質特性成績」會不會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因為這兩項成績都具有相當的主觀性
二、就算沒有上面的問題 訂明淘汰率是不合理的
1.受訓期間是各類科的上榜者混在一起受訓 起跑點就不一樣
所以先前曾有技術類科跟行政類科一起受訓評分不公平的爭議
2.如果全部都很優秀仍要固定比例淘汰 是不合理
如果整體素質不良 卻無法把應淘汰的人數淘汰掉 是存有僥倖
(這個問題類似3%丙,每個機關都固定3%的不合理性)
三、就算上面的問題也都沒有 最後的問題就是國考將變成整人考試
1.第一階段考試讀6科,受訓時上課科目是30幾科,每科上課短則2-4小時
長則也才4-6小時,結訓考時每科都只考一點點,準備起來很惶恐
ex.上課時數:行政程序法6小時 政府採購法4小時 民法2小時
這每些在外學習都是以幾十堂的課程 濃縮在基礎訓中 以前沒讀過的科目有如天書
2.國考放榜->等受訓->受訓結束->收到受訓成績 至少也要3-4個月
受訓被刷掉的考生 只有一個字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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