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依法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草案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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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修正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9日

發文字號:部法三字第10846930863號

速別:特急件

主旨:公告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修正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銓敘部、考選部。

二、修正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3條之1。

三、前開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站法規草案項下
(網址:http://www.mocs.gov.tw)

四、任何人得於公告日起7日內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向本部法規司第三科承辦人沈
菁菁(電話:02-82366501,傳真:02-82366497,電子郵件帳號:
[email protected],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陳述意見。



檔案連結pdf:

對照表:https://goo.gl/39Zodn
總說明:https://goo.gl/4tzV2F


來源:
銓敘部
https://goo.gl/TrWQz6


補一下審查報告
https://goo.gl/63T9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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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19-01-25
所以以後財稅跟金保一起考的意思嗎? 看來要拚今年了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1-28
還有會計+財務審計=會計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