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積列丙等問題 - 工作
By Eden
at 2007-11-02T00:00
at 2007-11-0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在鐵路局服務,因屬從事外勤工作,又因經常性必須要早晚輪替上班,精神及體力上符合重,因家中尚有妻小須照料,因此連續三年皆請事病休假(但都在符合規定天數內,並沒有再延長請),但長官說本人經常請假,要以不配合長官指派工作勤務日期來請假,要把考績列丙等以示警惕----
1.請問單位長官做此處分可以嗎?
2.請問是依據哪些法規來做處罰?
3.若不服要申訴,其程序如何走?
4.本人曾向單位直屬長官說明,人是肉做的,我不是機器,為何不可以以交錯方式來請病事休假(例如星期一請事假,星期二請病假,星期三請休假),累了不該在家休息嗎?----請問請假規則有提到說不可以以這方式來請假嗎?
5.請問請病假一定要看醫生並附診斷證明書嗎?-----謝謝所有回答者,請就以上5點提供您的意見!
1.請問單位長官做此處分可以嗎?
2.請問是依據哪些法規來做處罰?
3.若不服要申訴,其程序如何走?
4.本人曾向單位直屬長官說明,人是肉做的,我不是機器,為何不可以以交錯方式來請病事休假(例如星期一請事假,星期二請病假,星期三請休假),累了不該在家休息嗎?----請問請假規則有提到說不可以以這方式來請假嗎?
5.請問請病假一定要看醫生並附診斷證明書嗎?-----謝謝所有回答者,請就以上5點提供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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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egan
at 2007-11-02T12:45
at 2007-11-02T12:45
本人在鐵路局服務,因屬從事外勤工作,又因經常性必須要早晚輪替上班,精神及體力上符合重,因家中尚有妻小須照料,因此連續三年皆請事病休假(但都在符合規定天數內,並沒有再延長請),
您此種情形一定已經單位主管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7 條相關規定,列入平時成績考核紀錄中,並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3 條列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
但長官說本人經常請假,要以不配合長官指派工作勤務日期來請假,要把考績列丙等以示警惕----
1.請問單位長官做此處分可以嗎?
可以的,已如上述法有明文,這是您單位長官的評擬職權,依公務人考績法第 14 條相關規定規定單位主管的評擬送貴機關考績委員會初核,機關首長覆核,再經由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再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如此多審議關卡,若您還覺得不公平,您仍可以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25 條相關規定,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申訴救濟;如有顯然錯誤得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2.請問是依據哪些法規來做處罰?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3 條 平時成績紀錄及獎懲,應為考績評定分數之重要依據,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9 條相關規定公務人員之考績,除機關首長由上級機關長官考績外,其餘人員應以同官等為考績之比較範圍。所以,請您自行評估,您的工作表現與您的同事們相較如何?何況依該法第 7 條相關規定只有考列丁等依規定免職外,考列丙等為留原俸級,不算懲罰吧,只不過是沒有考列甲、乙等的晉俸和獎金而已。
3.若不服要申訴,其程序如何走?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審議規則,申訴應在收到考績次日起三十日內以申訴書向您的服務機關提起。 服務機關對申訴事件,應於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就請求事項詳備理由函復,必要時得延長二十日,並通知申訴人。逾期未函復,申訴人得逕提再申訴。
4.本人曾向單位直屬長官說明,人是肉做的,我不是機器,為何不可以以交錯方式來請病事休假(例如星期一請事假,星期二請病假,星期三請休假),累了不該在家休息嗎?----請問請假規則有提到說不可以以這方式來請假嗎?
對於您這問題,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7 條中早有明文,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除非該命令有違反刑事法律,公務人員才無服從之義務。
5.請問請病假一定要看醫生並附診斷證明書嗎?-----謝謝所有回答者,請就以上5點提供您的意見!
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0 條規定公務員未奉長官核准,不得擅離職守。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請注意對於必須治療或休養您是否須負舉證責任呢?
以上說明請參酌^^
By Erin
at 2007-11-06T23:38
at 2007-11-06T23:38
要提出正式救濟途徑,要有必死的決心
因為只要你走上這條路,儘管最後給你申訴成了
可能,可能啦,你在這部門就黑掉了,很難翻身
By Andy
at 2007-11-06T21:25
at 2007-11-06T21:25
2008-10-13 16:13:34 補充:
我是服務台鐵25年.樓上的朋友是不會了解鐵路局火車迄今仍無法準點的原因.所以.若有委屈.可提出救濟.
By Olivia
at 2007-11-03T13:35
at 2007-11-03T13:35
我們家妹妹在哭,我等會再補充,拍謝
2007-11-03 14:10:59 補充:
樓下的人兄,已經從法律的層面回答了你的問題,我補充一下你的第5.的部分好了~
Q:5.請問請病假一定要看醫生並附診斷證明書嗎?
A:病假原則上不用,可是如果連續請超過二日者,須附醫生的診斷證明書。
2007-11-03 14:11:30 補充:
題外話:很少有主管願意去打考綪『丙等』,而且還明講,丙等差的不只是像乙等一樣少半個月的考績獎金,而是沒有考績,下年度的休假,可能會只剩下強制休假(14)天。影响很大~在這個不景氣的大環境下,即使是公職體系下的工務單位,都是令人稱羨的,別讓滿腔的不滿,讓你忘了初任公職時的情懷,不論是消極的扺抗用連續三年皆請事病休假(但都在符合規定天數內,並沒有再延長請),或是不滿的用本人曾向單位直屬長官說明,人是肉做的,我不是機器,為何不可以以交錯方式來請病事休假(例如星期一請事假,星期二請病假,星期三請休假),人的心情主導著工作時的心情......
2007-11-03 14:11:49 補充:
快樂是自己找的,你有一分穩定的工作,若是在私人機關...你想,你還能這樣嗎?『我不是機器,累了不該在家休息嗎?』你的老闆可能早就叫你直接放長假,永遠不用再來了!
因為你是公務員,所以你覺得『不公平』,可是這世界上有什麼事是真正『公平』的~人不用作到『紅』,可是也沒必要把自己搞『黑』,特別是有一份讓人羨慕的工作的你~
加油喔!希望你有好心情!我離題了~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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