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商調與辭職。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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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應徵上新單位,但是原單位機關說了一堆理由原因,表明不可能同意商調,但機會難得,我知道可用辭職然後同一天去新單位報到,這樣僅造成當年考績不算而已,沒關係那就給它吧,但是我和主管提到我有可能用這方式到新機關任職,主管及首長表示,他們也不會我讓辭職的,我不會拿到任何離職相關資料的。 請問我該怎麼辦????沒有原機關的任何資料,我就無法去新機關報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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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最思念的人」這完全答非所問的回答,首先從你那20餘的公務員生涯,而且又有「擅離職守就是根本無公務倫理觀念」,我大概猜想,你應該亦是擔任某種主管一職而曾有下屬亦是如此作為吧,否則怎會有此情緖性言論。但我和你說,我的所為完全合乎法規及報告倫理,何來擅離職守?次查,你所述的事實完完全全相反,我卻是因為好用,長官交代事就去做,不推辭,身負我單位重要業務,每每深獲重用,工作壓力大,你說若其他機關有更合適職位,人之常情,該不該去。人家是五點下班,我每天不到七點無法打卡,開不完的會,你覺得該不該去找更合適的地方,我的主管就是太幸福有我這乖乖聽話的部屬,才會百般不讓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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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avatarThomas2013-01-12
員工另有高就,通常長官都是樂觀其成。依你所言「我知道可用辭職然後同一天去新單位報到,這樣僅造成當年考績不算而已,沒關係那就給它吧,但是我和主管提到我有可能用這方式到新機關任職。」你的話已得罪了你的主管及首長,所以他們表示,他們也不會你讓辭職的,你不會拿到任何離職相關資料的。辭職是你的自由權利,你提出辭呈,通常長官都會惺惺作態予以慰留表示對你的重視,若再三提出辭呈,而你無移交不清之情事,長官是不能不准你辭職的,有可能的做法是積壓你的辭呈,說是沒收到你的辭呈,故意拖延,只要拖過新職單位派令生效日一個月讓你未報到,就視同你自願放棄報到,該派令就會失效。若你確定新職單位一定會發派令給你,你可提前一個半月以上先提出辭呈,若過一星期未見下文,可請問長官,或是另寫辭呈,以掛號郵寄機關,機關就必須依公文作業程序收文掛號簽辦陳判回覆,無法藉故積壓公文。你也可找與你機關有監督關係之民代幫忙關心或關說,原則上機關首長是會賣帳的。若是依然無效,就向各級上級機關投訴,到處告,一定會有效的,只是大家都撕破臉。
James avatarJames2013-01-12
主政者為何非留下想調走的人不可呢?沒他機關就無法運作,沒他明天太陽會昇不起來,人家想走有他的理由跟生涯規劃,你也未必真能問出他內心真正想法,將心比心,你想走卻走不掉做何感想?就祝福人家啦
Tom avatarTom2013-01-13
就法的觀念
我曾擔任20餘年的公務員,就不相信有那個公務機關沒有經過你原屬機關敢同意用你!即使民間公司的員工只要是重要幹部敢如此不理會原公司就離職嗎?
就公務倫理
擅離職守就是根本無公務倫理觀念!
你太不適合擔任公務員了
你的主管也真不幸有你這種人!
2013-01-13 00:28:45 補充:
的確如你所言
我的屬下曾有與你同一想法
但我不放人
他就是走不成!
但留人留不住心
後來把調其它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