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上後的實務訓練制度的變革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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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身障特考上榜,但因為我前幾年腦中風之後肢體一直有些不方便,所以想稱現
在年輕時用這個理由保留實務訓練受訓資格先作復建。但我之前聽說考試院的實務訓練制
度會產生變革,聽說未來將改為不佔缺訓練,並且未來的錄取人數會大於需用人數,並且
會提高實務訓練時的不合格率,想請問各位這是真的嗎?
因為我現在正因為這個傳聞正在掙扎是否要保留受訓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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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14-06-15
等公文來後直接問承辦人最準
Belly avatarBelly2014-06-18
可以用這個理由保留實務訓嗎?
Linda avatarLinda2014-06-21
考試法第4條第3款,疾病,保留期限不得逾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