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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做到一題考古題 96年 身心障礙一般行政
某甲為行政院衛生署某署立醫院精神科醫師,受法院囑託為被告實施精神鑑定,
惟甲竟收受被告賄賂,故意為有利於該被告之不誠實鑑定。試問甲應否負刑法上
公務員貪瀆犯罪之刑事責任?
而刑法上所認定的公務員為
1. 身分公務員:
服務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 依法任用且具備法定職務權限
2. 授權公務員
依法令授權, 而具法定職務權限, 從事公共事務
3. 委託公務員
委託事務是有關行政機關之法定權限且行使公權力
個人覺得甲比較像是 授權公務員, 可都欠缺行使公權力 或是 法定職務權限
所以甲不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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