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位公務員,即將商調至其他單位,在跑離職證明時,主管以所交付工作未完成不准離職,故意刁難,可是我就要到新單位報到了,沒有離職證明可以嗎?我可以向誰申訴?
Update:
所謂的工作是一件在短時間無法作完的公文,因為有一定的流程,但主管卻以此為由來刁難,未完成不蓋離職手續的主管章。
Update 2:
如果沒有完成離職手續,可以先向新單位報到嗎?
Update:
所謂的工作是一件在短時間無法作完的公文,因為有一定的流程,但主管卻以此為由來刁難,未完成不蓋離職手續的主管章。
Update 2:
如果沒有完成離職手續,可以先向新單位報到嗎?
All Comments
1.我是位公務員,即將商調至其他單位,在跑離職證明時,主管故意刁難,可是我就要到新單位報到了,沒離職證明可以嗎?
答:當然沒差 前題是:離職流程未完 人事單位如何回復你將商調的單位 表達同意呢 既然稱為商調 就是商量 你目前應該是收到對方的商調函吧??
2.我可以向誰申訴?
答:公務人員保障及培訓委員會
3.短時間無法作完的公文,因為有一定的流程,但主管卻以此為由來刁難,未完成不蓋離職手續的主管章。
答:既然如此 列入交代即可 但須簽請核准 畢竟很多事情是可以討論的 沒有這麼硬吧 無理要求 他【她】會遭糾正而處分的
4.可向新單位報到嗎?
答:這個問題好像 貴單位已經同意你商調 已來派令 派令一個月內有效 可以求助新單位人事室。
2.主管所謂的工作未完成~是哪個工作?
3.如想要申訴~請向主管的上一級單位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