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評核未達標準導致停業不給員工非自願離職單還說我們要賠償 - 工作

Table of Contents

總公司今年開始有評核制度而我們公司今年因未達標準被停業公司怪我們不遵守工作守則但我們的評核內容在工作守則裡根本沒寫到公司要我們調店或者簽自願離職單但我們沒簽我們向公司要求非自願離職單公司卻說要我們賠償停業的損失我們沒有跟公司簽勞動契約也沒有違反工作守則之類的也沒寫過警告書我想請問我們需要賠償公司的損失嗎?非自願離職單拿的到嗎?還有就算調店也要寫自願離職書嗎?

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2-11-02
1.這簡直是胡說八道,亂扯一通的嘛!!這是什麼公司呢?台灣就是有這種***的公司,才會有不斷的勞資糾紛發生。公司自己經營不善,藉機再吸幾口勞工最後的血汗錢,簡直是無法無天了!!2.<工作規則>是必須經過勞工局審核通過,才能公開實施的,方具法律效力,不是自己胡亂寫一寫,隨便訂一些有的沒的,那是違法無效的,許多勞工因不暸解<勞基法>,就這樣迷迷糊糊吃了不少悶虧。<勞基法>第71條(工作規則之效力)工作規則,違反法令�
Madame avatarMadame2012-11-03
雇主要調職,調整給薪製度,理論上都是要經過與勞工協商,這樣脅迫性基本上就不對,員工不接受時可以要求資遣.以下資料給你參考.-另外他說要告你們讓企業損失,這根本也是不存在.除非你們真的蓄意.所以跟本不用理他.雇主可否不經勞工同意,調動工作?1.雇主擬調動勞工工作,涉及勞動條件之變更,應經勞資雙方協商並獲得勞工同意,方得調動勞工原來的工作。2.雇主如欲調動勞工工作,因屬勞動契約中工作場所或應從工作之變更,除依勞動基準法施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11-03
您好立律管理顧問公司採取會員制,我們推廣預防法學,協助您處理大大小小的法律糾紛!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
Yedda avatarYedda2012-10-31
承問「總公司今年開始有評核制度,而分公司今年因未達標準被停業,雇主是否可藉口未達標準是勞方未按照不遵守工作守則所致而處分調店或簽自願離職單?資方復威脅若勞方不願遵辦,資方將向勞方求償損害」其一、「未達標準被停業」出於資方管理監督疏失為「因」,造成勞方不遵守工作守則之「果」,準此,「未達標準被停業」資方應負全部責任,參照勞基法第二條其二、總公司今年開始有評核制度,意味這是總公司資方變更經營條件,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