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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不恰當處還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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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教的是
如果公司沒有提供正式的Offer Letter 而只有用Email通知
那這是否算是一份證明的依據呢?
假設我將來離職了
公司也沒有提供正式的離職證明書
而新的公司跟我要證明
我要如何證明我曾經在目前這一家公司待過(起迄年月日、職稱等等)呢?
健保局那邊的轉出與加保紀錄 可以當作證明嗎?
通常公司應該是在幫新進人員辦加保的時候 才會看到這個紀錄
如果根本還沒錄用 只是在面試的時候就要求提供證明
我該怎麼辦呢?
謝謝大家指教
--
如有不恰當處還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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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教的是
如果公司沒有提供正式的Offer Letter 而只有用Email通知
那這是否算是一份證明的依據呢?
假設我將來離職了
公司也沒有提供正式的離職證明書
而新的公司跟我要證明
我要如何證明我曾經在目前這一家公司待過(起迄年月日、職稱等等)呢?
健保局那邊的轉出與加保紀錄 可以當作證明嗎?
通常公司應該是在幫新進人員辦加保的時候 才會看到這個紀錄
如果根本還沒錄用 只是在面試的時候就要求提供證明
我該怎麼辦呢?
謝謝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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