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記帳方式給薪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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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考慮加入一間新創公司

該公司表示因為草創初期,公司週轉資金不足,

希望薪水部份用 60% 給現金、40% 用會計方式記帳說公司欠我錢的方式處理

公司欠帳部份,等公司拿到投資或有營收時償還(換句話說,沒有明確償還日期)


一般而言我覺得談這種條件是給自己找麻煩、增加不必要風險,

但滿喜歡該公司在做的事及理念,所以有考慮接受


想請問實務上真的有人這樣做嗎?

真的要這樣做的話,約要怎麼簽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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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ob avatarJacob2014-12-04
你想太多 公司倒了你就跟公路收費員一樣
Joseph avatarJoseph2014-12-08
還沒有明確償還日期 意思公司就是不用還就對了
一看就知道這根本對你不利 還想要怎麼簽才能保權益
Belly avatarBelly2014-12-09
拜托,國道收費員政府可支付一大筆離職金
Doris avatarDoris2014-12-10
民間,叫你滾蛋就得滾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12-11
以前上班沒拿周薪,發半月薪,感覺還不賴
Liam avatarLiam2014-12-11
薪資都想積欠,快逃吧
Irma avatarIrma2014-12-13
快逃
Noah avatarNoah2014-12-16
什麼都是假的,錢拿到才是真的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12-21
沒錢創什公司 洗洗睡吧
Tom avatarTom2014-12-25
而且這就是欠你錢啦 什麼挖溝洨記帳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