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ㄧ些基本規定(麻煩提供)!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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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家理開了一間公司但礙於我爸是好好人所以托我幫他找一些可以管理員工的制度規定因為最近才剛開始每個員工都會晚到不准時我有提共我爸說我工作的地方是遲到半小時扣100未滿半小時50但目前我爸公司尚未有任合規定他是怕說會因為這樣讓公司員工很散漫但又不太知道一些基本規定希望大家能提共一些規定給我好做參考比如說每個月遲到幾天會怎樣不能再在職期間在外面怎樣不能把公司資料外帶出去否則需付法律責任等規定...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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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09-08
訂立工作規則,要先了解法令,再依照企業屬性制定,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始符合法定要件,否則無效,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1.gif僱用勞工滿30人之事業單位得訂立工作規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之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另有關公司未滿30人訂定工作規則之問題,依內政部75年7月25日(75)臺內勞字第425237號函釋規定:「僱用勞工未滿30人之事業單位得自行決定是否訂立工作規則;如訂有��
Lucy avatarLucy2009-09-09
前公司遲到3分鐘,補單,放你一馬,只限一次超過3分鐘,得請二小時的假現任公司遲到一律請4小時,所以只要規定一下,想算別人的錢就乖一點.沒有所謂合不合理.現任公司資料外帶,一律記過或開除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