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公文的主旨用語用法 - 考試Steve · 2015-05-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各位前輩大家好 之前政府單位有公布公文的主旨部分最後 請 照辦以及請 核示、請 查照等用語 已改成不用挪抬了 但我還是看到補習班老師的講義教大家還是用挪抬的寫法 請問大家,主考官會不會因為沒挪抬就扣分呢? 謝謝各位指導! -- 考試All CommentsFrederica2015-05-29禮多人不怪Thomas2015-06-02之前補習班老師是說不要挪台,因為已經改了Charlie2015-06-02我覺得有沒有扣分都差不了多少分 QQYedda2015-06-07不用挪抬 實務挪抬會被收發退文Lauren2015-06-07http://i.imgur.com/6Arh8Jo.jpgHarry2015-06-08感謝各位!!Emily2015-06-12看成公主文聖旨Lily2015-06-15實務已修正不用,以上Related Posts知識達北市消保官協商失敗幾題經濟學問題參考書看幾遍還看不懂,才會換本?桃園捷運筆試結果查詢延期稅法-租稅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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