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工作都是做 週一~週五,每天8小時,
這不是相當於一個上班族的工作時數了嗎?
但常常看到這樣的工作卻是兼職人員,以時薪計,
請問這是資方為了節省人力成本的手段嗎?
個人覺得對勞方而言很沒保障,
一個月工作下來也才兩萬初頭...
都沒有人說對此感到不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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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OPPO CPH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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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相當於一個上班族的工作時數了嗎?
但常常看到這樣的工作卻是兼職人員,以時薪計,
請問這是資方為了節省人力成本的手段嗎?
個人覺得對勞方而言很沒保障,
一個月工作下來也才兩萬初頭...
都沒有人說對此感到不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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