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出停車格遭後方機車撞上...關於車禍和解問題(文長...) - 工作
By Ingrid
at 2013-08-04T00:00
at 2013-08-0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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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這件事困擾小弟幾個禮拜了。小弟是基隆人,目前沒工作,在7月時參加了新北市職訓局的課程,因在通車上需花費滿多的時間,所以小弟採納同學的建議開車前往,然而在第一次走該路線的情況下,在中山高架橋下佔錯車道導致無法順利上橋,在橋下時衛星導航定位又突然跑掉,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先開至疏洪東路一段旁的汽車停車格臨停重新研究路線。
待定位完成後準備重新出發,也打了方向燈等待車潮通過,當時切出停車格時後方機車還在我後方有好一段距離,誰知一切出車道馬上就遭後方機車撞上,我車後方擋風玻璃碎掉,第一次在開車時遇到交通事故,當下一陣錯愕,趕緊停好車下車察看並報警,對方說他肩膀很痛,於是又叫了救護車,後來警察來做筆錄,說該路段沒有監視器,而我已將車輛移動破壞了現場,就照了幾張相又畫了位置示意圖叫我簽名,後來警察帶我前往醫院探視機車騎士,警察對他做完筆錄後就說建議我們和解,目前情況對我很不利,就離開了。當時陪他去骨科檢查醫生說肩膀有點脫臼,6~8週可以完全復原,不用住院,當時在醫院對方態度很好,他說他們家境滿困苦的遇到這事滿困擾的(過兩三個禮拜才得知他爸媽都在旅行社工作),感覺很老實,還一直在擔心我修車的費用會不會很多,我跟他說人都平安就好,他說我下次切出車道要再小心一點,我說我會再多注意但是你騎車車速太快也很危險以後上班還是要早一點出門,他笑著說只想趕快恢復正常的生活,當下我的認知就是雙方都有認錯而且都很有誠意想要和解,但是賠錢的一定是我就對了,因看他受傷不能工作所以不想計較太多。
接下來過了一個禮拜,他爸打電話給我說機車行機車的估價估好了,他的機車是台鈴Swing 125,車齡八年里程86,214,他們是機車行的老客戶,整張估價單滿滿的總計$13,950,我覺得灌水灌滿大的,調整車台要$3,800而且你車舊成這樣,好歹折舊打個折吧,很多車行都還不願意收那台車,願意收的只開$1,800收購,因為我沒保意外險,所以他爸叫我去機車行付錢,後來因為我要上課我媽跟她朋友代替我去機車行看車順便去探望機車騎士,我媽朋友是說不能先給他錢,等到和解金額總額確定之後再一次給。
又過了一個禮拜,他爸又打電話催錢,說我把他兒子撞這這樣為什麼還不付錢,是不是想耍賴?我問他請問你兒子公司有沒有團保?勞保薪資證明薪水是多少?除了修車你還希望我賠什麼?如果你開價合理就一次賠你們,還有今天不管誰錯的多、誰錯的少不能全部的錢都叫我出吧!我修自己的車也是要錢的也沒叫你們幫忙出,何況我現在失業,最後不是我把你兒子撞成這樣,是他撞我的車把自己撞成那樣,整個人飛起來肩膀把我後擋風玻璃都撞破了,車速有多快我也不想講了,講的途中還一直被他爸打斷整個覺得超級難溝通,最後他爸終於懂我的意思:要錢就一次全拿,沒辦法一筆一筆慢慢要(還是不想談責任歸屬)
接下來又等了好幾天還是完全沒消息,我就主動問當事人請問你們決定好金額了嗎?他只跟我說他還在休工傷假然後還要再問他爸就沒了,當下我覺得為什麼他年紀大我5、6歲還什麼都要爸爸來處理?之後我也不想再跟他們浪費時間就聽從朋友的建議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時間大概在8月中。
非常感激各位大大看到這邊,所以我想問的是,感覺對方就是要狠敲我一筆,調解當天我要怎麼把賠償降到最低?除了行車紀錄器影片、車禍相關照片及我修汽車的估價單及收據我還要準備什麼?對方如果要求我付他一個月的薪資我該怎麼舉證勞保相關規定呢?(已爬文很多都說基本薪資的70%剩下由雇主補足差額)還有機車賠償方面折舊的部份我又該從哪引述相關的規定呢?
最後附上相關照片及影片
https://plus.google.com/u/0/photos/11016386500597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A9g6czTkaU
再次謝謝各位看完.....Orz,希望大家不要有僥倖的心態,該保的保險還是要記得保T______T
待定位完成後準備重新出發,也打了方向燈等待車潮通過,當時切出停車格時後方機車還在我後方有好一段距離,誰知一切出車道馬上就遭後方機車撞上,我車後方擋風玻璃碎掉,第一次在開車時遇到交通事故,當下一陣錯愕,趕緊停好車下車察看並報警,對方說他肩膀很痛,於是又叫了救護車,後來警察來做筆錄,說該路段沒有監視器,而我已將車輛移動破壞了現場,就照了幾張相又畫了位置示意圖叫我簽名,後來警察帶我前往醫院探視機車騎士,警察對他做完筆錄後就說建議我們和解,目前情況對我很不利,就離開了。當時陪他去骨科檢查醫生說肩膀有點脫臼,6~8週可以完全復原,不用住院,當時在醫院對方態度很好,他說他們家境滿困苦的遇到這事滿困擾的(過兩三個禮拜才得知他爸媽都在旅行社工作),感覺很老實,還一直在擔心我修車的費用會不會很多,我跟他說人都平安就好,他說我下次切出車道要再小心一點,我說我會再多注意但是你騎車車速太快也很危險以後上班還是要早一點出門,他笑著說只想趕快恢復正常的生活,當下我的認知就是雙方都有認錯而且都很有誠意想要和解,但是賠錢的一定是我就對了,因看他受傷不能工作所以不想計較太多。
接下來過了一個禮拜,他爸打電話給我說機車行機車的估價估好了,他的機車是台鈴Swing 125,車齡八年里程86,214,他們是機車行的老客戶,整張估價單滿滿的總計$13,950,我覺得灌水灌滿大的,調整車台要$3,800而且你車舊成這樣,好歹折舊打個折吧,很多車行都還不願意收那台車,願意收的只開$1,800收購,因為我沒保意外險,所以他爸叫我去機車行付錢,後來因為我要上課我媽跟她朋友代替我去機車行看車順便去探望機車騎士,我媽朋友是說不能先給他錢,等到和解金額總額確定之後再一次給。
又過了一個禮拜,他爸又打電話催錢,說我把他兒子撞這這樣為什麼還不付錢,是不是想耍賴?我問他請問你兒子公司有沒有團保?勞保薪資證明薪水是多少?除了修車你還希望我賠什麼?如果你開價合理就一次賠你們,還有今天不管誰錯的多、誰錯的少不能全部的錢都叫我出吧!我修自己的車也是要錢的也沒叫你們幫忙出,何況我現在失業,最後不是我把你兒子撞成這樣,是他撞我的車把自己撞成那樣,整個人飛起來肩膀把我後擋風玻璃都撞破了,車速有多快我也不想講了,講的途中還一直被他爸打斷整個覺得超級難溝通,最後他爸終於懂我的意思:要錢就一次全拿,沒辦法一筆一筆慢慢要(還是不想談責任歸屬)
接下來又等了好幾天還是完全沒消息,我就主動問當事人請問你們決定好金額了嗎?他只跟我說他還在休工傷假然後還要再問他爸就沒了,當下我覺得為什麼他年紀大我5、6歲還什麼都要爸爸來處理?之後我也不想再跟他們浪費時間就聽從朋友的建議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時間大概在8月中。
非常感激各位大大看到這邊,所以我想問的是,感覺對方就是要狠敲我一筆,調解當天我要怎麼把賠償降到最低?除了行車紀錄器影片、車禍相關照片及我修汽車的估價單及收據我還要準備什麼?對方如果要求我付他一個月的薪資我該怎麼舉證勞保相關規定呢?(已爬文很多都說基本薪資的70%剩下由雇主補足差額)還有機車賠償方面折舊的部份我又該從哪引述相關的規定呢?
最後附上相關照片及影片
https://plus.google.com/u/0/photos/11016386500597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A9g6czTkaU
再次謝謝各位看完.....Orz,希望大家不要有僥倖的心態,該保的保險還是要記得保T______T
All Comments
By Frederica
at 2013-08-07T23:12
at 2013-08-07T23:12
你不用陪他
他耍賴由
他速度快,該注意而沒注意車距離
//////////
你嘛有未注意之則任
到調解委員會,只陳述事實就好了唄
由委員處理
祝好運加吉祥
By Isla
at 2013-08-07T14:03
at 2013-08-07T14:03
圖片參考:http://a.imageshack.us/img521/7090/35300289.png
(詳情***進入****預約服務填寫報名網站)保險澳洲最大的全球保險公司昆士蘭保險集團(QBE)今天說,由於營收低於預期,保險公司計畫削減每年營運...所稱,有數百個工作將從澳洲、美國與歐洲移到亞洲勞力較便宜的保險國家。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3-08-08T01:51
at 2013-08-08T01:51
對方有無肇責....還需鑑定
所以閣下是須承擔較多甚至全部的賠償
當對方有受傷下
閣下沒有付全部的賠償....太難了
假如認為對方大開口
那就都讓法院判好了
但先說....
讓法院判....刑事須承擔....民事也要賠....
自己做決定吧
By Erin
at 2013-08-04T09:31
at 2013-08-04T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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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13-08-08T12:54
at 2013-08-08T12:54
因為這些東西(車損折舊,薪資所得,肇責比例分攤),不需要板大同意,法官就可以判給他們了
合解的重點在於人與人的共識。對方不爽,就算你要多給錢也沒辦法,如同新聞一堆,
你打算賠給我的,跟法官可以判給我的差不多,那還不如給法院判,至少刑/民事你負責到了,
By Hedda
at 2013-08-06T17:25
at 2013-08-06T17:25
暨然版大知道自己錯的多,小弟分析一下你的責任,刑事方面,你可能有過失傷害的責任,這是告訴乃論,也就是對方必須提告,檢察官才會受理偵辦。民事方面,對方可依民法184條對你提起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包括財損及身體受傷之賠償。現在對方祇跟你要求修車,你當時應該立即答應,並請對方寫下和解書,將損害範圍控制最小,但你卻妄想可以折舊方式洽少賠償,這種理論已經法院判決先例否定,理由是更換零件雖是新品,但無法證明對方車輛「交換價值」因此提昇,或性能有所增進,因此無法主張不當得利。
本案民事訴訟上屬須強制調解案件,亦即起訴前得先經調解,我建議你先幫對方付修車錢,同時保留收據,而對方如果原就此和解,則你已是萬幸,如不肯和解,表示對方後續尚有請求,則你先前支付的金錢亦可作為賠償金之部分折抵。
你應該迅速與對方和解,對你是比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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