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條
五、推事曾為被告之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 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271條
審判期日,應傳喚被告或其代理人,並通知檢察官、辯護人、輔佐人。
除17,271以外
想請問刑事訴訟法中法條中指的代理人是指誰?
--
五、推事曾為被告之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 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271條
審判期日,應傳喚被告或其代理人,並通知檢察官、辯護人、輔佐人。
除17,271以外
想請問刑事訴訟法中法條中指的代理人是指誰?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