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 工作
By Iris
at 2011-01-12T00:00
at 2011-01-1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是被告 我知道我有錯
但我很理性的想問各位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是以下 絕無虛謊
請各位大人有相關法律知識的請求回答....
99/3/20 我是個打工生 跟平常一樣下午5點下班
騎在新莊市中山路與中平路口上
我因車速60多的速度煞車打滑
因當天附近在施工 柏油路上有泥土與水
我才煞車減慢 結果我一按煞車 前輪卻滑掉了
我把車頭轉向 我撞到安全島 結果彈了回來
狀至前方的一輛機車 是撞到他右側排氣管
結果雙方滑倒 我雙膝蓋腫大多處擦傷
對方臉著地而昏迷
第一時間叫了救護車 警察到了現場
當天晚上我趕快去關心對方急診
我真得很有誠意要關心對方 因為是我不小心滑倒導致對方受傷的
住院1個月期間 我打工完就趕快跑去探望對方
我近20多天都打電話去探望
但對方似乎不領情 電話不接了 打過去關心 都說他不在 他再洗澡 沒這個人
雖然立場上這樣是正常的 所以只能體諒
後續一個月後出院了
談到和解的事 對方要價62萬多元
其實真的有點天價...
住院期間 醫師說頭部沒問題不需要開刀
但後續對方都牽扯到頭部
因對方以前也是車禍左小腦開過刀
我20歲而已 得負起刑事責任 有錯一定要認
但我只是個打工生 62萬真的有點困難
對方可以正常走路 言語方面都正常了 沒有殘障
對方很惡劣的開口要求賠償
這個錯 讓我反省快一年了 也讓我得到很大的教訓
我真的願意賠償與負擔責任
但我總覺得有被獅子大開口的感覺....
明細都在下面的文字
誰人能告訴我 我該怎麼辦
該用哪些正面的想法到法院!?
我又該怎麼做才有自己的權益!?
為請求損害賠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事:
壹:訴之聲名
(一)被告應賠償原告新台幣(下同)伍拾柒萬零肆拾伍元
及自本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前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貳 事實及理由
(一)緣原告於民國(下同)99年3月20日時駕駛汽(機)車行經
新莊市中山路與中平路口,遭被告駕駛車號之汽(機)車碰撞
至原告身體受傷 被告傷害罪刑責部分,業經 鈞院以99年交簡第6457號審理在案
(二)原告因傷治醫院治療,計支付醫藥費用31,197元
令原告因傷不良於行 往返醫院支付交通費用3165元
原告擔任職晉千企業社 每日工資1464元
受傷期間無法工作 計損失工資收入263400
以上原告之損失共計297762元 理應由被告負責賠償之責
另被告應賠償原告慰撫金200000元
*另由於傷及頭部 目前尚有回診及民俗醫療等 預估為來回診費用
(包含民俗醫療+西醫回診+復健醫療 為100000元
(三)前開各項賠償共計新台幣伍拾玖萬柒仟柒佰陸拾貳元
叁 綜合請求 謹檢同清單____紙 診斷書3張 醫藥費收據__張及薪資證明1張
鈞院鑒核賜判如訴之聲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年5月7日
診斷證明書
診斷: 1.外份性顱內出血
2.開顱手術 術後
3.顏面 右肩 右上臂多處擦挫傷
醫師囑言: 99年3月20急診 同日x加護病房
99-3-24轉普通病房
99-4-12出院
病人住院期間無法自理生活 全天需要人照顧
99-4-16 99-4-23 99-5-7門診
99年06月04日
診斷證明書
診斷: 1.譫妄狀態 緩解中
2.焦慮狀態
99年06月29日
診斷證明書
診斷: 1.其他顱內受傷 未提及開放性顱內傷口
2.視野缺損
3.視覺不適
4.隱斜視
5.黃斑部退化(老年期)
-----------------------------------------------------------------------------------------------
求償明細
1.住院費用11004 99/3/20-99/04/12
2.看護費 6600 99/4/06-99/04/11
3.急診掛號費 500 99/3/20急診
4.門診 7843 99/04/16至目前為止
5.門診交通費 1770
以上已請由機車保險給付
6.住院期間停車費 1215 99/3/20-99/04/12
7.門診停車費 180 99/4/16 99/04/23 99/05/07
8.出院復健費用 5250 99/0415~99/11/24止
9.受傷無法工作薪水求償 263400 6個月未上班
10.為來門診費 100000 包含民俗醫療+西醫回診+復健醫療
11.精神求償 200000
總計 570,045
但我很理性的想問各位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是以下 絕無虛謊
請各位大人有相關法律知識的請求回答....
99/3/20 我是個打工生 跟平常一樣下午5點下班
騎在新莊市中山路與中平路口上
我因車速60多的速度煞車打滑
因當天附近在施工 柏油路上有泥土與水
我才煞車減慢 結果我一按煞車 前輪卻滑掉了
我把車頭轉向 我撞到安全島 結果彈了回來
狀至前方的一輛機車 是撞到他右側排氣管
結果雙方滑倒 我雙膝蓋腫大多處擦傷
對方臉著地而昏迷
第一時間叫了救護車 警察到了現場
當天晚上我趕快去關心對方急診
我真得很有誠意要關心對方 因為是我不小心滑倒導致對方受傷的
住院1個月期間 我打工完就趕快跑去探望對方
我近20多天都打電話去探望
但對方似乎不領情 電話不接了 打過去關心 都說他不在 他再洗澡 沒這個人
雖然立場上這樣是正常的 所以只能體諒
後續一個月後出院了
談到和解的事 對方要價62萬多元
其實真的有點天價...
住院期間 醫師說頭部沒問題不需要開刀
但後續對方都牽扯到頭部
因對方以前也是車禍左小腦開過刀
我20歲而已 得負起刑事責任 有錯一定要認
但我只是個打工生 62萬真的有點困難
對方可以正常走路 言語方面都正常了 沒有殘障
對方很惡劣的開口要求賠償
這個錯 讓我反省快一年了 也讓我得到很大的教訓
我真的願意賠償與負擔責任
但我總覺得有被獅子大開口的感覺....
明細都在下面的文字
誰人能告訴我 我該怎麼辦
該用哪些正面的想法到法院!?
我又該怎麼做才有自己的權益!?
為請求損害賠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事:
壹:訴之聲名
(一)被告應賠償原告新台幣(下同)伍拾柒萬零肆拾伍元
及自本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前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貳 事實及理由
(一)緣原告於民國(下同)99年3月20日時駕駛汽(機)車行經
新莊市中山路與中平路口,遭被告駕駛車號之汽(機)車碰撞
至原告身體受傷 被告傷害罪刑責部分,業經 鈞院以99年交簡第6457號審理在案
(二)原告因傷治醫院治療,計支付醫藥費用31,197元
令原告因傷不良於行 往返醫院支付交通費用3165元
原告擔任職晉千企業社 每日工資1464元
受傷期間無法工作 計損失工資收入263400
以上原告之損失共計297762元 理應由被告負責賠償之責
另被告應賠償原告慰撫金200000元
*另由於傷及頭部 目前尚有回診及民俗醫療等 預估為來回診費用
(包含民俗醫療+西醫回診+復健醫療 為100000元
(三)前開各項賠償共計新台幣伍拾玖萬柒仟柒佰陸拾貳元
叁 綜合請求 謹檢同清單____紙 診斷書3張 醫藥費收據__張及薪資證明1張
鈞院鑒核賜判如訴之聲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年5月7日
診斷證明書
診斷: 1.外份性顱內出血
2.開顱手術 術後
3.顏面 右肩 右上臂多處擦挫傷
醫師囑言: 99年3月20急診 同日x加護病房
99-3-24轉普通病房
99-4-12出院
病人住院期間無法自理生活 全天需要人照顧
99-4-16 99-4-23 99-5-7門診
99年06月04日
診斷證明書
診斷: 1.譫妄狀態 緩解中
2.焦慮狀態
99年06月29日
診斷證明書
診斷: 1.其他顱內受傷 未提及開放性顱內傷口
2.視野缺損
3.視覺不適
4.隱斜視
5.黃斑部退化(老年期)
-----------------------------------------------------------------------------------------------
求償明細
1.住院費用11004 99/3/20-99/04/12
2.看護費 6600 99/4/06-99/04/11
3.急診掛號費 500 99/3/20急診
4.門診 7843 99/04/16至目前為止
5.門診交通費 1770
以上已請由機車保險給付
6.住院期間停車費 1215 99/3/20-99/04/12
7.門診停車費 180 99/4/16 99/04/23 99/05/07
8.出院復健費用 5250 99/0415~99/11/24止
9.受傷無法工作薪水求償 263400 6個月未上班
10.為來門診費 100000 包含民俗醫療+西醫回診+復健醫療
11.精神求償 200000
總計 570,045
All Comments
By Kristin
at 2011-01-13T18:06
at 2011-01-13T18:06
單看您的情況,很想能幫助您什麼,但是..請容許我先罵您幾句..
1.騎車不要那麼快,要視路況(尤其下雨,施工一定都要放慢車速行駛) 2.過失傷害刑責部分 您規避不了,當作警惕,切記於心..3.車禍鑑定報告您要去申請,會有雙方的肇事比例分析,對方如果跟車太近,或是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事項,也代表對方有過失責任.
原告求償分析入下"
1.刑事部分還沒判決,審理過程中,盡量提出對您有利的證據(例如當天施工單位作業疏失,導致路面不平或是沒放警告標誌等..要現場拍照,要有證據).如能獲得不起訴,或是無罪判決 對於民事部分將是有利的條件.
2.原告提出的訴狀求償,必須提出相關單據,法官最後會裁判被告應賠償金額,建議您不需要和解,也不用和解(因為和解就代表您要償還那麼多的金錢).法官不會依照原告要多少,您就賠多少的..
3.靜待司法判決,通常車禍,雙方都會有責任..駕駛人行駛於道路,對於各種突如其來的狀況都有注意義務(這是法律明訂的駕駛人義務)..
4.這是很典型的"以刑逼民","獅子大開口"的作法,原告似乎有點法律概念,對於訴狀的撰寫跟程序有相當程度的瞭解..盡量提出對您有利的證據,虛心悔改,刑事部分若對您有利,民事部份對方就比較沒有爭取空間.
3.
By Callum
at 2011-01-15T10:41
at 2011-01-15T10:41
當然總歸一句告我的人要錢告別人的也是為了錢,所以我覺得您要找這方面的
律師來幫您畢竟50萬元不是小數目,年紀輕輕的就為這種事情來煩惱.
我也因為曾經被告而認識對方的律師,這位律師我覺得很厲害,雖然當初他是對
方的律師現在他變成我的良師益友~不論民刑事都會問他
針對您的問題我有問他~他說:
1.您有沒有駕照?這很嚴重的.
2.有沒有鑑定報告?
3.開過庭嗎?您有沒有說甚麼?
4.對方沒有昏迷不醒賠償金額就可以再談.
5.若這官司還沒結束就還有救,若確定判決那就沒辦法了.
By Freda
at 2011-01-14T18:28
at 2011-01-14T18:28
發生時沒有問專業的律師嗎?因為這種案件會拖很久.
By Zenobia
at 2011-01-13T02:05
at 2011-01-13T02:05
似乎沒有寫到需要休養六個月?
如果診斷書沒寫,那請求這部份的費用就沒有依據。
2.未來門診費 100000 包含民俗醫療+西醫回診+復健醫療
民俗醫療可拒賠,強制險都不賠了你沒必要賠這部份,
而西醫跟復健也不需要你賠,請對方去申請強制險就可以了,
出院復健費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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