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人的不法論;物的不法論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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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參考書「偶然的現行犯的逮捕」題目的解答中看到,

""如果採「物的不法論」,還是能主張現行犯的逮補""


我不知道人的不法、物的不法理論的內容是什麼,

單純想問,是不是採「物的不法論」就不用看主觀的認知是什麼?

在偶然防衛、偶然避難等情形,也都一律能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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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15-11-21
這個鬼是牽涉日派的多元違法性理論
詳細的你可能google比等人講要快一點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11-21
只寫理論名稱就丟結論,應該會被青壯派老師打爆,老的我
就不知道了
Emily avatarEmily2015-11-26
因為我的刑總不是日派老師教我也看不懂適用範圍
余振華師的書跟陳子平師的書還有甘老師的書都有寫適用例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11-28
如果用粗淺理解物之不法性=結果不法、結果反價值論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12-02
應該如您所言,那些例子都可以比照
Olive avatarOlive2015-12-06
物的不法論是採客觀面探討,人的則是從主觀立場來看吧
Andy avatarAndy2015-12-09
感謝樓上大大指正,對不起我太弱誤解了嗚嗚
Elvira avatarElvira2015-12-11
就我粗淺的理解,物的不法論是「只看」客觀;人的不法
論是除客觀外,更「兼及」主觀。
Elvira avatarElvira2015-12-15
不懂就別亂寫,以為可以加分喔,體系紊亂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