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共犯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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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lodylalala (梅洛帝)》之銘言:
: 第一次發文,格式甚麼的還不太會處理,請包涵。
: ※ 引述《tiberian513 (積極)》之銘言:
: : 乙想要殺丙,並開槍射丙,沒打到丙,卻打死丁,乙再馬上捕一槍打死丙
: : 問題1:請問乙的行為算是打擊錯誤嗎
: 一、乙開第一槍的行為是打擊錯誤,對丙成立殺人未遂罪,對丁成立過失致死,
: 想像競合從殺人未遂罪處斷。
: 二、乙開第二槍殺死丙的行為成立殺人既遂罪。
: 三、乙前後二行為之殺人未遂罪及殺人既遂罪數罪併罰。
: : 真正問題就是
: : 被教唆犯產生過失情形時,
: : 第一是因故意犯罪行為而產生過失結果(非加重結果犯)
: : 第二種就是非故意犯罪行為而產生過失結果
: 我看不太懂你想問什麼抱歉。
: : 問題2:對教唆犯而言,是要探討是否具有客觀預見可能性而決定是否成立教唆犯嗎
: : 比如
: : 案例1-甲教唆乙犯罪(最上面的題目)
: 一、教唆犯對於正犯開第一槍之行為,
: 1.對丙成立教唆殺人未遂罪,
: 2.對丁則視此種錯誤有無預見可能性。
: 若有,則直接成立過失致死罪,非教唆過失,沒有教唆他人過失犯罪這種可能性
: 發生。
: 若無預見可能性,則無需對丁的死負責。
: 二、教唆犯對於正犯開第二槍之行為,
: 因教唆犯祇唆使正犯侵害一個生命法益,當正犯已著手侵害一個生命法益後,
: 教唆犯之教唆責任便已結束,教唆犯無法預見正犯會再侵害第二個生命法益,
: 因此不須為正犯開第二槍殺丙之行為負責。
: : 案例2-甲教唆乙殺丙,乙因此產生犯意並實行之,乙在殺丙後,欲趕緊離開現場以免被發現,結果一開車就不小心撞死路人丁
: : 請問要怎麼處理呢
: 甲對於乙開車撞死路人無客觀預見可能性,不須負責。

大大不好意思,我用手機回文

針對第一個問題
我忘記補充我的見解

就是甲是基於同一犯意而接續為兩個開槍行為,所以兩個開槍行為應視為一整體殺人行為

既然是一個整體行為,目標客體有中槍,那自然就沒辦法以打擊未遂來處理,就是目標客體成為未遂犯,誤中客體可能成立過失犯

這樣的講法是對的嗎


根據甲非打擊錯誤的情形,第二個問題之教唆犯的論述我就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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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4-29
說白話點,乙的殺人故意,已於著手殺丙而不遂時用掉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5-01
了。第二槍是另起犯意,不是同一犯意喔。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5-02
而且你不能從結果來看目標客體有中槍,就順序來講
Susan avatarSusan2014-05-04
是丁先中槍的,應該要討論打擊錯誤才對。
Thomas avatarThomas2014-05-04
若依你的解法,在競合時會出現很不合理的現象,
Poppy avatarPoppy2014-05-06
假設行為人一直誤殺,誤殺了10人,最後都會被一行為
想像競合掉。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5-09
而不是數罪併罰。那這樣太便宜行為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