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單純一罪?想像競合?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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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如下:
甲與乙有恩怨,甲對乙宅放火,火勢延燒丙、丁宅,甲所成立放火罪,下列何者正確?

單純一罪?
想像競合?

答案是單純一罪

而想問的是,這邊不能算是想像競合嗎?
因為想像競合一案例是甲開一槍同時射死乙、丙,
觸犯兩個殺人罪。
與本題放火同時燒了三間屋子情況算是雷同吧?

甲一行為(放火)
侵害數法益(乙丙丁宅)
構成數罪名(放火罪)

自己思考可能是在構成數罪名這有問題,畢竟只有
一個放火罪。
但與上面案例同時殺了兩人卻構成兩個殺人罪,情
況不同嗎?

以上問題還希望能幫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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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9-03-23
小弟淺見覺得放火罪保護的法益是公共安全法益,不可分
;而殺人罪保護的生命法益具有專屬性,每個人都是一個
生命法益
Harry avatarHarry2019-03-25
至於燒毀住宅的放火罪與毀損建築物罪,實務上認為:放
火罪原含有毀損性質在內,放火燒燬他人住宅損及牆垣,
自無兼論毀損
罪之餘地。(29年上字第2388號)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3-29
另外,21年上字第391號也認為以一個放火行為燒燬多家
房屋,仍祇成立一罪,不得以所焚家數,定其罪數。
Kyle avatarKyle2019-03-29
推樓上
Eden avatarEden2019-04-01
放火罪為社會法益,另一常見類似例子是一狀誣告數人也
是侵犯一國家法益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9-04-04
了解!感恩高手回答解惑!
Susan avatarSusan2019-04-04
當然是單純一罪啊......
Queena avatarQueena2019-04-07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4-08
殺人是侵害高度專屬性法益,屬侵害數法益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4-11
放火就侵害1個社會法益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4-14
放火罪是保護社會法益,拿殺人罪當比較並不適當,因為
殺人罪是保護個人法益,這裏拿誣告罪來比較就相同了,因
為誣告罪是保護國家法益,故甲同時誣告乙丙丁也是單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