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業務的定義 支薪為必備要件嗎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89台上8075號判例

所謂業務,係指個人基於社會地位繼續反覆所執行之事務,包括主要業務及其附隨之準備
工作與輔助事務在內。附隨之事務,並非漫無限制,必須與其主要業務有直接、密切之關
係,始可包含在業務概念中

以上騙P幣 雖然我不知道P幣可以幹嘛


假設今天甲在幫忙家中事業,無給薪,出門送貨撞死人

可以論以業務過失致死嗎

還是一般過失致死

小魯我找不到相關實務見解

有請前輩們解答

感謝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

All Comments

Ula avatarUla2016-12-23
支薪與否應該不影響 重點應在於行為是否為其社會生
活反覆執行之事務。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12-26
感謝回答 忘了說我個人意見 我也是覺得無礙業務之成立
有反對意見嗎??
Oscar avatarOscar2016-12-28
臺高院暨所屬分院91年法律座談有提到
刑事類提案第8號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2-30
這不會考了啦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12-30
這種無給薪幫忙的曾在律師考過,但是在考民法188 XDDDDD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7-01-04
當然算呀,因為法律有較高的期待,像開計程車的,今天
沒載客賺錢,也是會判業務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