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類型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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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
我是自讀的,刑法是我的弱點
單單看到犯罪類型我就很頭痛
因為它的說明我還是分不清
麻煩好心人可以教教我~很感恩!!

--------正文-----------
希望能得到回應,如果能用比喻最好,謝謝><"
以下比喻是以書中的為例

┌直接正犯:親自犯罪實施,非謂其不利用工具或其他自然力。
└親手犯:行為人必須親自下手而無利用他人作為工具。

┌實害犯:有實害結果
└結果犯:發生預定結果

┌實害犯
└危險犯

這些有什麼不同,在我眼中只有形容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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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3-03-04
結果犯是VS行為犯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3-07
我上函授老師是放在客觀構成要件理說明
Rae avatarRae2013-03-09
例如說實害犯和危險犯是放在行為客體下
Hedy avatarHedy2013-03-13
行為犯和結果犯是放在結果下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3-16
因為實害和危險是對行為客體(法益) 是否有具體侵害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3-20
第二組區別是結果有無發生是否為構成要件一部分
Gary avatarGary2013-03-25
這些比較都是相對的 看跟什麼比
Irma avatarIrma2013-03-26
因為都覺得差不多,不懂為啥要另分出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3-27
親手犯是有身份的人親手實施,比如說重婚罪即是親手犯,必須
是欲結婚的男女才有此身份可能犯罪。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3-27
建議可以翻閱刑總教科書. 一定有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