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Key題的解題方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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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了刑法Key題

覺得刑法Key題的解題方式適合爭點多的題目

但是還是覺得很簡略

想請問一下有沒有板友考試完全照著刑法Key題的解題方式解題的

2.關於開標題討論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成立何種犯罪

ex. 乙提汽油至丁宅不成立刑法第173條第4項之罪

不寫罪名

這樣寫可以嗎


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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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3-02-17
第二個問題,其實法條上也並無罪名,又或者考場遇到一個很少
Freda avatarFreda2013-02-20
用的條文(翻法條下),試問原po要寫"什麼罪" ?
Doris avatarDoris2013-02-21
所以單純寫條號個人認為是可行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2-22
同感!雖然很多人推薦這本書,但我總覺得他的寫法怪怪的,考
Andrew avatarAndrew2013-02-22
試真的能這樣寫嗎?
Belly avatarBelly2013-02-23
1.爭點多可以這樣寫,單一爭點不可 2.可以,我國考都這樣
Harry avatarHarry2013-02-24
內容論述比較重要 至少我寫到現在高分還是照拿
Hazel avatarHazel2013-02-28
可以阿 我認識的人 把裡面每一題都練習過 去年高考 普考
都上 研究所刑法組也是考榜首阿 改題老師還說他寫得很好
Delia avatarDelia2013-03-04
不好意思再問一下,裡面有些犯罪都只寫一兩行耶!例如"傷害
Olive avatarOlive2013-03-07
罪(277)。甲推倒乙成傷父,成立本罪。"會不會太簡略?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03-07
板上上榜者不少都推的書,應該不會太爛,除非你自覺不合口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03-09
味,且三段論法下,開標題、大前提、小前提、涵攝,有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