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一點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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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傭人甲不堪僱主A 的長期虐待與欠薪,打算在給A 的飲料中下劇毒,放入冰箱後 等待明
早A 起床自己拿來喝。試依下列情形分別敘明甲犯何罪:
(1) 隔日清晨甲起床後覺得不妥,在A 尚在熟睡時先將飲料倒掉。
(2)飲料被在外地求學,無預警於半夜回家的兒子 B 喝掉,B 死

我想問一下第二小題,甲於放飲料進冰箱後即有殺人故意應無疑問
但想知道B誤喝對甲算是間接故意還是客體錯誤呢?
客體錯誤是目標上的誤認,此題並不是這種情形 所以應該是容認喝到的人必死的間接故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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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04-06
我覺得(2)是打擊錯誤 殺人未遂+過失致死 想像競合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4-07
間接故意應該是能預見結果發生可能卻容忍
其發生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4-07
打擊錯誤應是重大的結果偏差 有認識過失
與未遂想像競合
Emily avatarEmily2016-04-11
有預見可能性,所以對B成立271I嗎?等價客錯
Emma avatarEmma2016-04-14
殺A未遂跟過失致B死
Emma avatarEmma2016-04-18
打擊錯誤,客體等價,普通殺人罪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4-21
喝的那個人就會死,客體錯誤,殺人罪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4-22
若有足夠證據顯示甲確信B不會喝到毒藥,則應認甲並非容忍B去
喝這毒藥,依提示,甲雖知道B在外地求學,但其並無其他更多
證據足夠證明其確信B不會回來,故甲之下毒行為足認其係容忍B
喝下那毒藥,應屬間接故意
Kumar avatarKumar2016-04-24
預見其發生 而容任其發生喝下毒藥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4-24
真的一時沒想到打擊錯誤!依題意b回家完全意料外可
能就沒間接故意的問題囉?
Hedda avatarHedda2016-04-26
個人認為(2)是客體錯誤,甲認為第一個喝有毒物的是A,
就如圖眼前的人誤認是A。故犯的是殺人罪。(1)的話個人
認為是殺人未遂的中止犯,投入毒藥時利益侵害已經失控
,故已經既遂。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4-28
對不起,最後一句打錯,是以著手,不是以既遂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4-28
1.殺人未遂,應適用終止犯(黃金橋理論)。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4-29
2.殺人既遂,不符合打擊錯誤,想用毒藥殺人,B死,(
人死)和撲馬說的拆炸彈那題一樣,可以上網搜尋,噗
馬老師第六堂故意那堂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4-30
1.客體錯誤,(一般預期喝毒藥的人會死)沒重大偏離,
採法定符合說
打錯了,是第二題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5-01
剛觀看完 所以客體錯誤這說法是沒錯的囉?(喝的人會
死)所以因果歷程並無偏離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5-05
對呀,噗馬老師是這樣說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