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之沒收,有無溯及既往之適用?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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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了各位先進,因為我自己上補習班

刑法也才上10堂課而已,老師還沒講到

有關於刑法之沒收,所以對於刑法也

還在一知半解的程度,但是自己正在

抄考古題,來加深自己對刑法的法條跟

架構要怎麼寫比較有映像,但是最近

抄到有關刑法沒收的問題,有在國考版

上稍微搜尋好像沒人發問過,也谷狗

了一下,有司法院見解跟法務部兩種

見解,我自己是比較傾向法務部的見解

也就是可以溯及既往

但是學說好像也不認為可以這樣做

畢竟違反罪刑法定

有各位先進知道學說上有那一位

重量級的老師有寫過類似的問題

可以參考的嗎?

或是可以在下方說一下您的觀點

可以讓我參考一下!!謝謝

最後,我是用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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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01-09
刑法第二條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01-11
去看看修法理由吧!沒收是獨立於刑罰與保安處分的第3種
Tom avatarTom2017-01-13
法律效果。所以溯及既往沒有違反罪刑法定的問題。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1-15
我是發問的樓主,謝謝了,我在去看一下,感謝您!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1-19
你不覺得犯罪成本部分有刑罰性質嗎?
這是淨額原則對總額原則最主要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