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則 216行使文書罪 & 賣仿冒光碟 - 考試
By Olga
at 2016-04-10T19:04
at 2016-04-10T19:04
Table of Contents
刑法216條文:
行使第210~215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
之規定處斷。
94年第12次刑庭決議
決議:
光碟片如已記載儲存表意人之意思或思想,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
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依刑
法第二百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應認係準文書之一種。擅自重製
他人之光碟片即所謂仿冒或盜版之光碟片,其外觀包裝雖無被害
人公司名稱及授權生產文字,惟如該光碟片內已燒錄儲存被害人
公司名稱及授權生產文字,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螢幕會顯示被
害人公司名稱及授權生產文字,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應認
係偽造之準文書。至販賣此等仿冒之光碟片,是否成立刑法第二
百十六條之行使偽造文書罪,因其態樣不一,販賣者是否以偽作
真之意思販賣﹖有無本於仿冒光碟內容之偽造準文書有所主張?
是否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事實認定問題,應依販賣者主
觀之意思及客觀之行為,以資審斷。如販賣者主觀上係以偽作真
之意思販賣,且知買受者一經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仿冒光碟內
容之偽造準文書必當顯現,仍予以出售,將該偽造之準文書置於
可能發生文書功能之狀態下,應認係對偽造準文書之內容有所主
張之行使行為,苟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即應成立行使偽造
文書罪,買受者是否知其為仿冒品,並非所問。若販賣者主觀上
並無以偽作真之意思,則不成立行使偽造文書罪。
從決議反推案例,應該是賣仿冒遊戲光碟被抓包
----
問題一:
「以偽作真之認定?」真遊戲光碟一片售價1000元
將盜拷遊戲光碟,僅售價150元,是否不該當以偽作真,而是標準的「以偽作偽」?
販售前即明確告知是盜版 並出於良心:「請支持正版」 故不該當 「以偽作真」?
問題二:
為何此決議只討論賣方之販售假光碟行為。
買受人買回家使用,因216是以210~215為處斷,因此,買受人因無偽、變造行為
所以並非216使用假文書罪之行為主體
此種說法是否正確?
問題三:
販賣盜版光碟,就算該當216行使(準)文書罪,然其行為是出於謀生及便利所為
是否該當 216準用210偽造(準)私文書;及準用212偽造特種(準)文書罪之競合
而單論216準用212(不法減輕之)偽造特種文書罪呢?
抱歉,我的課本沒寫那麼多,老師也沒講那麼多,
請有確信內容的大大,望請高抬貴手,提點後輩 感恩。
----
自解 問題二:
google了一下 好像有提到不處罰使用人,故不罰買受者
半解 問題三:
212偽、變造特種文書罪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
介紹書」
雖行為前提是因謀生及便利所為之偽、變造行為而可適用不法減輕之212
但從條文之文義客體的解釋,並無一可與商品相牽連,
所以販售盜版光碟應依216準用較重之210偽造私(準)文書罪處斷
但我的刑分課本有提到 212與210之競合 因212為210之特別規定,故論212即可
因此 212之客體 自有包含 210之私文書
所以盜版遊戲光碟,為210之私(準)文書,而其盜版行為是因謀生而為
所以可論以較輕之212?
以為解了 結果還是未解 QQ"
--
行使第210~215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
之規定處斷。
94年第12次刑庭決議
決議:
光碟片如已記載儲存表意人之意思或思想,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
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依刑
法第二百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應認係準文書之一種。擅自重製
他人之光碟片即所謂仿冒或盜版之光碟片,其外觀包裝雖無被害
人公司名稱及授權生產文字,惟如該光碟片內已燒錄儲存被害人
公司名稱及授權生產文字,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螢幕會顯示被
害人公司名稱及授權生產文字,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應認
係偽造之準文書。至販賣此等仿冒之光碟片,是否成立刑法第二
百十六條之行使偽造文書罪,因其態樣不一,販賣者是否以偽作
真之意思販賣﹖有無本於仿冒光碟內容之偽造準文書有所主張?
是否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事實認定問題,應依販賣者主
觀之意思及客觀之行為,以資審斷。如販賣者主觀上係以偽作真
之意思販賣,且知買受者一經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仿冒光碟內
容之偽造準文書必當顯現,仍予以出售,將該偽造之準文書置於
可能發生文書功能之狀態下,應認係對偽造準文書之內容有所主
張之行使行為,苟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即應成立行使偽造
文書罪,買受者是否知其為仿冒品,並非所問。若販賣者主觀上
並無以偽作真之意思,則不成立行使偽造文書罪。
從決議反推案例,應該是賣仿冒遊戲光碟被抓包
----
問題一:
「以偽作真之認定?」真遊戲光碟一片售價1000元
將盜拷遊戲光碟,僅售價150元,是否不該當以偽作真,而是標準的「以偽作偽」?
販售前即明確告知是盜版 並出於良心:「請支持正版」 故不該當 「以偽作真」?
問題二:
為何此決議只討論賣方之販售假光碟行為。
買受人買回家使用,因216是以210~215為處斷,因此,買受人因無偽、變造行為
所以並非216使用假文書罪之行為主體
此種說法是否正確?
問題三:
販賣盜版光碟,就算該當216行使(準)文書罪,然其行為是出於謀生及便利所為
是否該當 216準用210偽造(準)私文書;及準用212偽造特種(準)文書罪之競合
而單論216準用212(不法減輕之)偽造特種文書罪呢?
抱歉,我的課本沒寫那麼多,老師也沒講那麼多,
請有確信內容的大大,望請高抬貴手,提點後輩 感恩。
----
自解 問題二:
google了一下 好像有提到不處罰使用人,故不罰買受者
半解 問題三:
212偽、變造特種文書罪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
介紹書」
雖行為前提是因謀生及便利所為之偽、變造行為而可適用不法減輕之212
但從條文之文義客體的解釋,並無一可與商品相牽連,
所以販售盜版光碟應依216準用較重之210偽造私(準)文書罪處斷
但我的刑分課本有提到 212與210之競合 因212為210之特別規定,故論212即可
因此 212之客體 自有包含 210之私文書
所以盜版遊戲光碟,為210之私(準)文書,而其盜版行為是因謀生而為
所以可論以較輕之212?
以為解了 結果還是未解 QQ"
--
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By Franklin
at 2016-04-14T23:48
at 2016-04-14T23:48
By Gary
at 2016-04-17T05:10
at 2016-04-17T05:10
By Hedy
at 2016-04-20T09:15
at 2016-04-20T09:15
By Necoo
at 2016-04-24T15:17
at 2016-04-24T15:17
By Ursula
at 2016-04-29T13:39
at 2016-04-29T13:39
By Queena
at 2016-04-30T19:33
at 2016-04-30T19:33
By Ethan
at 2016-05-02T13:23
at 2016-05-02T13:23
By Lily
at 2016-05-04T10:03
at 2016-05-04T10:03
By Kama
at 2016-05-04T15:21
at 2016-05-04T15:21
By Eartha
at 2016-05-06T05:29
at 2016-05-06T05:29
By Lucy
at 2016-05-08T11:46
at 2016-05-08T11:46
By Bethany
at 2016-05-09T10:13
at 2016-05-09T10:13
Related Posts
犯罪預防與警察政策
By Lydia
at 2016-04-10T18:29
at 2016-04-10T18:29
基本電學
By Hedy
at 2016-04-10T17:16
at 2016-04-10T17:16
水利會考試考完啦
By Cara
at 2016-04-10T17:07
at 2016-04-10T17:07
水利會考試考完啦
By Aaliyah
at 2016-04-10T16:01
at 2016-04-10T16:01
立功講義有機化學(精選題庫)方智老師
By Daniel
at 2016-04-10T14:50
at 2016-04-10T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