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法分則+刑事訟訴法疑問 - 考試Tom · 2021-09-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小弟不懂為什麼撞壞腳踏車不屬犯罪行為,民法不算犯罪嗎 註:18題 https://i.imgur.com/hqekJ8y.jpg -- 考試All CommentsElma2021-09-15刑法毀損罪不罰過失,走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犯罪是指違反刑事法律、且明文規定處罰定罪科刑者而言Brianna2021-09-12刑法過失傷害罪為告訴乃論、告訴期間為6個月Noah2021-09-17https://i.imgur.com/KeVrO81.pngEartha2021-09-12欠缺毀損故意Mia2021-09-17毀損不處罰過失Tracy2021-09-12請問答案為何不是D已經超過六個月了不是Hazel2021-09-17因為乙當下不知道自己可以提起告訴,是後來別人跟他講他才知道,所以告訴期間要從知悉得提起告訴時起算(題目設計不好)Heather2021-09-12乙不是1月1日就知悉犯人了嗎? 為什麼9月15日還能提Queena2021-09-17D選項真的出的不好Hamiltion2021-09-121/1是自己推論,題目只有乙在9/15知悉犯人(甲)Leila2021-09-17還是不懂。 1/1發生擦撞當下不就知悉是誰撞的嗎?Elizabeth2021-09-12爛題目Agatha2021-09-17實在無法想像被撞當下還不知道是誰撞的Victoria2021-09-12這題目真的很有問題Emma2021-09-17可以提告訴啊只是之後法院會依303作成不受理判決而已Frederica2021-09-12告乃的告訴期間過了Audriana2021-09-17這題主要應該是毀損不罰過失啦~~Todd Johnson2021-09-12謝謝大家Ina2021-09-17答案是都可以提出告訴,只是告訴合不合法的問題Edith2021-09-12是事實的知悉吧..不是對法律的知悉吧...Aaliyah2021-09-17民法不論罪,只講轉嫁風險填補損失?Related Posts司法三等考科準備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類科及名額公告11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類科及名額公告考試通知書:110年警察、國安人員及鐵路、退除役軍官110高醫後醫上榜心得(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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