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探討-吃麵不付錢、刷彩券不付錢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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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就這麼簡單,且是有鑒於網路上他人真實事件的討論


「甲吃麵不付錢」

有論甲並無施用詐術,故不該當詐欺

有論甲構成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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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 我也覺得沒施用詐術,不該當詐欺

後來 覺得有付錢之意而不付錢,即為施用詐術,老闆陷於錯誤給麵,該當詐欺取財 339I


「另外 對麵使用方式是吃掉,符麵的使用用途,故不該當354毀損罪 可討論侵占罪」





「刮彩券不付錢」~他人真實事件

有論:無施用詐術→不該當詐欺

有論:有施用詐術,陷於錯誤給予彩券而使其刮之

因為刮完彩券之後,把沒中的彩券還老闆,故應是339II詐欺得利罪


同樣不該當毀損,可討論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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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有無施用詐術 該不該當詐欺罪 就是一個問題

其二 I、II分別 學習的時候都懂,

真要用上居然連雞毛蒜皮之事都要畫分清楚 偉哉刑法


故關於「吃麵不給錢」、「刮彩券不給錢」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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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4-08
比較屬於民事問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4-10
要先施用詐術 之後他人信以為真而交付財物
Hedda avatarHedda2016-04-14
客觀來說,你覺得他有使用甚麼方法詐騙你給麵嗎?
或是有使用詐術騙你交付彩劵?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4-17
侵佔罪的前提是持有他人之物 吃麵跟彩券都移轉所有權了
Kumar avatarKumar2016-04-21
這兩件案例,在實務上常見啊,但大都認為屬民事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4-24
吃麵不付錢 要看是自始有無付錢之意來決定有無詐欺故意
Tom avatarTom2016-04-26
交付麵跟彩券 看你有沒有覺得是移轉所有權
Hardy avatarHardy2016-04-30
詐欺要有詐欺故意啊 施用詐術的故意 吃麵吃到一半發覺沒帶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5-05
錢而落跑 不是施用詐術使人交付財物唷
Necoo avatarNecoo2016-05-07
所以有人覺得詐欺罪的貫穿因果自綁手腳
Erin avatarErin2016-05-09
有無可能要探求當事人的真意為何
Sarah avatarSarah2016-05-10
霸王餐的話,有看過書上寫,你走進店裡點餐的那一刻
就讓老闆相信你會付錢,算是詐術
Agnes avatarAgnes2016-05-13
只有出題學者能探求當事人的真意而已XDDDD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5-15
侵占是易持有為所有,麵跟彩券到手上就是自己的所有
權,沒有侵占問題
Hedy avatarHedy2016-05-18
去買一本學者寫的教科書來看吧 裡面會有基本概念詳細解說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05-22
如果之前有過前例或是有其他證據能證明是故意去吃霸王餐
那我覺得基於這點,就能討論詐欺了
David avatarDavid2016-05-22
如果是初犯或是無客觀證據能證明,就還是只能走民是
Hedy avatarHedy2016-05-24
東吳法研考過類似,機車加完油沒付錢落跑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5-25
因為在實務上,不會有行為人傻傻的直接說,我是故意來吃
Olive avatarOlive2016-05-26
的,大多都唬爛忘記帶錢,錢包掉了等等~
Lucy avatarLucy2016-05-27
那並沒有讀心術,要如何辨別?初犯或是有前例就能當個參考
Zora avatarZora2016-05-30
就如同我上面說的,只有出題者最神能知道當事人本意XDD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06-03
考試不會要你認定事實,只會考你適用法律的問題。
考試題目是上帝事實,是以全知全能的上帝視角看到的內容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6-04
,不必再去假設有的沒有的,至於題目事實不明確,那是命
題老師出得太爛了。
Lily avatarLily2016-06-07
其實最重要的是涵攝的過程
考試時典試委員也是在看涵攝的過程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6-12
你寫的觀念對不對他們一目了然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6-14
只要觀念對寫得完整分數都不會太低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6-15
但只要是看穿是背答案的、寫錯的話一定是個位數
Carol avatarCarol2016-06-17
吃完就想直接閃比較能直接論自始就沒有付錢意思,在點餐時
就施用了詐術(不作為?),如果唬爛忘記帶錢包就無法證明
Ina avatarIna2016-06-19
刑法式講究主客觀,只有客觀事實,就看你怎麼凹主觀阿
Carol avatarCarol2016-06-22
老師講過,不作為也是可能該當詐欺。因為一般人就買
賣契約合意皆以對方有給付能力為前提。因此明知沒錢
卻吃麵,有可能該當不作為詐欺。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6-26
我記得實務會以顧客進餐廳時身上帶的錢去推論是否有詐欺主
觀意圖
Olga avatarOlga2016-06-30
考試上通常題目會註明行為人主觀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