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法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 考試Jacob · 2014-05-2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甲在捷運上持刀隨機殺人,而乙在甲殺A B C時 用鈍器將甲擊倒, 但甲還有意識存在(只是暫時倒地),手並緊握刀械(仍有危險存在), 故乙即用鈍器將甲擊斃。 那這樣乙是否符合正當防衛之要件?還是防衛過當? -- 考試All CommentsMary2014-05-22都倒地了你可以用鈍器打他手讓他拿不住刀械吧,硬要打死明顯就過當了啊orzRachel2014-05-23防衛過當,他可以跑掉就好,或是打甲的手,把刀打掉Christine2014-05-26有時爭點寫出來,結果反而不是很重要Gary2014-05-27倒地還是可以爬起來阿Joseph2014-05-27我會覺得 防衛過當的討論有很大空間 以這個案例來說 寫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都可 但要論述正確Tom2014-05-29有防衛過當嗎?感覺有爭議 倒地還是可以爬起來繼續砍殺Kama2014-06-02防衛過當Gilbert2014-06-02除非甲是攻擊乙。不過講來講去就是活著的人怎自我闡述~Annie2014-06-03基本上他殺100個人 法律也沒賦予你可以打爆他的權利除非他要砍你 你除了砍回去沒別法以外 不然都會是過當吧Lily2014-06-06如果是原案例 乙應該先搶下刀械而不是用鈍器打爆Edward Lewis2014-06-06當然事後說都比較容易 如果當下過於激動 大概只能無期待可能性 減輕罪責James2014-06-09本人認為題意資訊不充分Edwina2014-06-14這題還可以加第19條一起考Related Posts新版原文書解答基本電學捷運概述提問地政士和不動產經紀人一起考好嗎?中會 權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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