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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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捷運上持刀隨機殺人,而乙在甲殺A B C時 用鈍器將甲擊倒,

但甲還有意識存在(只是暫時倒地),手並緊握刀械(仍有危險存在),

故乙即用鈍器將甲擊斃。



那這樣乙是否符合正當防衛之要件?還是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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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4-05-22
都倒地了你可以用鈍器打他手讓他拿不住刀械吧,硬要打死明
顯就過當了啊orz
Rachel avatarRachel2014-05-23
防衛過當,他可以跑掉就好,或是打甲的手,把刀打掉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5-26
有時爭點寫出來,結果反而不是很重要
Gary avatarGary2014-05-27
倒地還是可以爬起來阿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5-27
我會覺得 防衛過當的討論有很大空間 以這個案例
來說 寫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都可 但要論述正確
Tom avatarTom2014-05-29
有防衛過當嗎?感覺有爭議 倒地還是可以爬起來繼續砍殺
Kama avatarKama2014-06-02
防衛過當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6-02
除非甲是攻擊乙。不過講來講去就是活著的人怎自我闡述~
Annie avatarAnnie2014-06-03
基本上他殺100個人 法律也沒賦予你可以打爆他的權利
除非他要砍你 你除了砍回去沒別法以外 不然都會是過當吧
Lily avatarLily2014-06-06
如果是原案例 乙應該先搶下刀械而不是用鈍器打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6-06
當然事後說都比較容易 如果當下過於激動 大概只能無期待可
能性 減輕罪責
James avatarJames2014-06-09
本人認為題意資訊不充分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6-14
這題還可以加第19條一起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