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法的基本問題 - 考試Barb Cronin · 2022-07-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一個刑法的基本概念。 不罰:有成立犯罪,但是不處罰。 免除其刑:有成立犯罪,但是沒有刑期。 這樣的觀念,是對的嗎? ---- Sent from BePTT on my HTC 2Q4R100 -- 考試All CommentsMason2022-07-18考前被你搞糊塗了Sarah2022-07-19不罰=犯罪沒有成立。因為犯罪三階論:構成要件該當、不法、有責。Heather2022-07-19所謂不罰是雖然行為有符合構成要件,但是因有阻卻違法,Suhail Hany2022-07-19或是有阻卻罪責,故不罰。Noah2022-07-20刑26不能未遂的話不罰 才是犯罪成立後的阻卻刑罰事由Rachel2022-07-19不罰=刑法不處罰這樣的行為=不成立犯罪免除其刑則是自面上的意思,有罪無刑Elvira2022-07-20字面Bethany2022-07-19犯罪是不法且有責的行為,否則無處罰必要,並非如前幾樓講的符合TB但缺RS才算,可以針對法有無明文但無爭議的情況各舉一例,降低風險的行為就並非製造法不許風險,TB審查未通過而不罰/行為符合26同樣具備TBRS,不過在最後事理阻卻刑罰事由阻卻而不罰Kyle2022-07-20我覺得是不要太糾結 在我國立法者都亂用下基本上如果用學者的定義來理解我國刑法會很卡 我反而覺得你知道這條是在哪個位階討論會比較重要Annie2022-07-19像26不能未遂因為是個人阻卻刑罰事由 所以要在三階後討論 而正當防衛不罰是在R討論、防衛過當的減輕或免除其刑則是在S討論Anonymous2022-07-20我覺得位階對比硬區分不罰跟免除其刑還重要 就你在寫的時候記得不要條文是免除其刑你寫不罰就好了Aaliyah2022-07-19而且你去看27中止未遂也是用免除其刑結果要在三階外討論Skylar Davis2022-07-20除非你是學院派要做學問研究 不然以考試來說怎麼分沒有很重要Related Posts作文:AI時代公務人員應有的認知與素養請問高考資訊處理 台北考區 在哪幾個考場今年普考 行政法概要 全詳解分享作文 斜槓人生的啟示與反思韓台大老師講大法庭制度,有個地方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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