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法的殺人未遂 - 考試George · 2015-05-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想請問一下 對屍體開槍是否已經構成殺人未遂??? 剛剛在念刑法未遂的章節 著手是判斷未遂和預備的標準 進入著手階段的認定 有三項主要比較重要的學說 分別是形式客觀說,實質客觀說,和主客觀混和說 大部分案件都可以在實質客觀說就成功地找出犯罪是否已進入著手階段 但因為對屍體開槍就客觀上根本找不到著手點 所以出現了主客觀混和說的理論 想請問一下 既然如此的話,對屍體做了開槍瞄準的動作 是不是已經被評價為是殺人未遂 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Tracy2015-05-14屍體已非人!!!Tristan Cohan2015-05-15不能未遂吧?Joseph2015-05-19原po是否沒考分則??Iris2015-05-22但是如果沒有本案的詳細情況可能連構成要件都不該當Sarah2015-05-24一個判斷背景依客觀認知一個依行為人主觀想法Ursula2015-05-26主客觀混合說是用來判斷著手,主客觀主要是以行為人的Xanthe2015-05-29事實上認識,依實質客觀的理論去判斷對於所保護的法益Donna2015-06-01有沒有直接的危險,函釋省略,進入著手階段,再來用重Carolina Franco2015-06-02大無知理論,判斷是普通未遂還是不能未遂,因為是一時Una2015-06-07的誤認,所以是殺人的普通未遂,記得寫的時候要加25條Megan2015-06-08跟屍體非人,就不能用殺人未遂無關,這題很典點,上網Enid2015-06-10查查就有很多關於此種類型的申論了Barb Cronin2015-06-12民法說 屍體是物的概念Carol2015-06-13但民法沒殺人這概念><....Vanessa2015-06-17對屍體開槍有毀壞屍體罪...Isabella2015-06-22行為人主觀上並無損壞屍體故意,刑法247不罰過失,故不能以此罪相繩。Quintina2015-06-23對屍體開槍之際,若行為人主觀上仍認其為人,則屬反面構成要件錯誤。從重大無知說或具體危險說而言,如果該屍體在外觀上極似有生命之自然人,則行為人開槍之行為似與不能未遂之觀念有異,管見以為仍成立殺人未遂。Tom2015-06-23通常行為人主觀上有錯誤 應討論不能未遂 如果是主要考點就三說併呈 如果非單一考點 直接套重大無知 或 具體危險Donna2015-06-25檢驗Zanna2015-06-25主觀→有無殺人故意(認知是人或屍體) 客觀→著手沒Eartha2015-06-26如果是出自重大無知的認不出人死那會變不能犯Audriana2015-06-26Z大請問相繩是什麼意思?Isla2015-06-29繩之以法的意思XD,小妹只是初學刑法者,還請多多指教Steve2015-07-01237的樣子?Olga2015-07-03依當時情境(題目)思考,例如"大街上對屍體開槍"和"喪禮中對屍體開槍",關鍵在於第三人的認知。Robert2015-07-07其實用客觀理論就好了Robert2015-07-11我也覺得在構成要件客觀那邊就被打掉了 哪還要討論到後面Charlie2015-07-12有錯的話 麻煩糾正謝謝Andrew2015-07-17留日的構成事實欠缺理論嗎Belly2015-07-21我覺得看行為人的主觀想法才是,他想殺人結果那個是屍體,主有客沒有,仍然是殺人未遂。Sandy2015-07-22單純從對屍體開槍無法判斷行為人主觀啦,要假設分兩說Liam2015-07-23這沒辦法寫的,題目過於概括。Zora2015-07-24就單純的毀損屍體而已Related Posts經濟學題目後中醫住宿小本法典鐵路法背誦之鐵特這條路系統分析與設計循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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