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競合時假如以德派的體系來判斷
那麼一行為侵害一法益或數法益該怎麼判斷
是以「章」來判斷嗎?
如果是305跟306競合時,是侵害一法益嗎?
因為都是"自由"法益,還是說還要再往下細分,分成意思自由與隱私自由,論侵害數法
益?
又或是302與305競合時,該怎麼論?
每本解題書寫得都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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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一行為侵害一法益或數法益該怎麼判斷
是以「章」來判斷嗎?
如果是305跟306競合時,是侵害一法益嗎?
因為都是"自由"法益,還是說還要再往下細分,分成意思自由與隱私自由,論侵害數法
益?
又或是302與305競合時,該怎麼論?
每本解題書寫得都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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