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總 對無責任能力人之正當防衛?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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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假設有個精神病患A拿刀攻擊路人B 路人B出於防衛意思出拳打傷A並且將A壓制在地

依通說的話 正當防衛行為要受到道德倫理之限制 又A是無責任能力人 B沒有先採取

迴避措施而直接使用攻擊性手段行使防衛行為 所以不能阻卻違法

想請教的是 如果無法從外觀判斷 A 是否是精神病患 那關於B的部分是否能在第三階用

欠缺期待可能性去減輕或免除 B 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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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6-12-30
用緊急避難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2-31
無法從外觀得知的話,應不構成此限制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1-03
通說不是認為正當防衛防衛情狀不用考慮有責與否?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1-07
由客觀理智第三人判斷當下是否為現在不法侵害,至於是
否為精神病患則是事後審查的問題,當然如果你會怕的話
就用一樓的緊急避難即可過關
Steve avatarSteve2017-01-11
通說對無責任能力人只有在手段上必要性縮減至不得已
Linda avatarLinda2017-01-12
無責任能力的人侵害行為也屬於不法侵害,原則上是可以進
行正當防衛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1-14
原則上確實對無責任跟精神疾病要先迴避再迴避,但是精神
疾病無法外觀看出,無特殊認知不用迴避一樣適用正當防衛
Agatha avatarAgatha2017-01-18
個人覺得先正當防衛不成再緊急避難,無論如何都可阻卻
Connor avatarConnor2017-01-19
不需要走到第三階討論責任
Cara avatarCara2017-01-21
精神病患要是砍人時精神狀態正常
James avatarJames2017-01-21
並不適用19條。
這能從外觀判斷?!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7-01-22
題目如果沒給的話又想充大篇幅可以把外觀能否得知分
Dinah avatarDinah2017-01-26
你想太難了,就正當防衛就好,你的阻缺跟他的阻缺是兩
回事
Kelly avatarKelly2017-01-27
2種寫 但是防衛者的主觀只需要認識到防衛情狀(現在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1-30
不法侵害)以及防衛行為(認識到自己將做一個防衛行為
)即可
Donna avatarDonna2017-02-03
正當防衛的限制,法理基礎在於禁止權利濫用,倘若外觀
上無辨識,自無權利濫用的問題,得逕行主張正當防衛,
不受限制。
Freda avatarFreda2017-02-07
如果要延伸思考,或許可以討論誤想防衛,但就「侵害」
的判斷,通說採事前(行為時)標準,以同樣脈絡去推論,
亦即是否構成權利濫用也採事前標準時,其正當防衛自不
受限制。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2-12
正當防衛的限制基礎是法確證原則的利益下降吧
權利濫用是在意圖式挑唆防衛的排除正當防衛效果的論理
基礎
Susan avatarSusan2017-02-15
李允呈,刑法總則,六版,第231頁。
Lily avatarLily2017-02-19
書中指的『法規範與社會倫理角度考量』,其實就是指法
確證利益的下降
雖然老師書中指權利濫用,但權利濫用而可以限制防衛權
能的原因也可以解釋為法確證利益的下降吧
Hazel avatarHazel2017-02-21
我是看許恆達老師的從個人保護利益重構正當防衛的文
章理解的拉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2-27
手機推文不能縮,可以加個“l”參考一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3-01
Irma avatarIrma2017-03-03
我覺得是誤想防衛,阻卻罪責故意,減輕或免除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