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總 正犯共犯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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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kk33 (陳V)》之銘言:
: 正犯共犯有很多理論
: 實務採主客觀擇一說(25年上字2235)
: 學界通說採犯罪支配理論
: 實務採的這一說就我個人研讀發現可能擴大正犯範圍
: 但我不敢肯定
: 請問有人對此有比較深的了解或研究嗎?
: 感謝



手機排版,sorry



大致上來說,只要記得主客觀擇一標準說跟

學說的犯罪支配理論就好。


實務的主客觀擇一標準說簡單來說就是:

「以自己意思犯案,不論是不是構成要件內

的行為皆為正犯,以幫助他人意思,看有無

在構成要件行為內,若有則為正犯,若無則

為共犯」





學說的犯罪支配理論簡單來說就是:

「須有事前犯意之聯絡加上犯罪行為之分

擔」



好的,我們來看一個題目



爸爸在回家時,發現自己的兒子正在別人家

偷東西,因為擔心兒子被人抓住,因此自動

自發的幫兒子把風,請問爸爸構成竊盜罪

之?

(A共同正犯) (B幫助犯) (C教唆犯)(D無)












答案有兩個:實務A,首先,爸爸是幫住自

己兒子的,所以屬「以幫助他人」然後又屬

構成要件裡面的行為,所以是共同正犯。



學說B,因為要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爸爸不

符合事前犯意之聯絡,所以只能論共犯




考試的時候可以談兩個,然後看你採哪個

個人建議採實務(畢竟是國考,必須捧一下實

務的XX)



不過話說回來,在題目可以看到犯罪人的想

法,但在實際上就很難判斷了,所以我覺得

最高法院採這個是有道理的,畢竟犯罪人會

說沒有啊,我跟他不認識,或怎樣怎樣的,

必須要證據或自白才能判斷出他有罪,好啦

以上這些都是題外話,畢竟在考試題目中都

會告訴你犯罪人的想法,嘻嘻












最後抱怨一下,主客觀混合理論真是一坨X








有錯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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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8-05-23
剛學刑總 實務 爸爸不是出於幫助行為 而從事T之外的行
為嗎 把風不是算構成要件外之行為嗎 所以成立幫助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5-28
樓上f,把風在實務上,應該是實施構成之行為哦,爸爸為他
人(自己的兒子)犯罪的意思,所以也是正犯(共同正犯)
*f大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05-31
Donna avatarDonna2018-06-02
n大 把風不是竊盜罪的構成要件行為阿
Mary avatarMary2018-06-06
只是多數實務都以自己犯罪的意思從事t以外之行為
Kumar avatarKumar2018-06-07
這怎麼會是構成要件以內行為!? 答案只會有幫助犯吧
Ina avatarIna2018-06-08
http://i.imgur.com/9o9aEU0.jpg
撲師見解,我個人覺得這樣比較說得通…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06-16
http://i.imgur.com/7G8zF2G.jpg
學說與實務見解就如原PO所述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6-19
回樓樓上,我覺得因為採實務的主客觀擇一說,這樣爸爸才
會成立共同正犯,以他人犯罪意思,但實施構成要件之行為
,仍為正犯所以就算爸爸不是真的也想跟兒子去偷竊,但他
做的把風行為也是構成要件之行為,倘若把風是構成要件以
外的行為,爸爸不就只能成立共犯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6-20
我也覺得bettybuy的比較有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6-20
其實從竊盜罪是定式犯罪來看 把風行為很難說成是竊盜罪的
TB行為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8-06-21
主客觀擇一標準說 就很經典到爛的經典 跟所知所犯 還有
Hedy avatarHedy2018-06-25
構成事實欠缺理論 都是長得奇醜無比 而登上美人榜的奇葩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6-30
只要記住以上這點就好
Lily avatarLily2018-07-02
特別醜的跟特別美的,起碼都很特別。像你這種,一般醜的,
Delia avatarDelia2018-07-05
,就很一般。 電影《喜歡·你》
Delia avatarDelia2018-07-07
竊盜罪不是定式犯罪吧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07-11
竊盜罪的構成要件行為應該是破壞持有 + 建立穩固的持有吧
?所以把風應該不是竊盜罪的構成要件行為。另外推原po關於
實務學說的解說。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7-14
請問沒有犯意聯絡怎麼成立共同正犯?
Rae avatarRae2018-07-15
把風不是構成要件行為
Liam avatarLiam2018-07-19
把風不是竊盜罪的TB吧,以幫助他人之意思成立TB外依實
務主客觀擇一說為幫助犯與學說犯罪支配理論得出的結果
並無不同。 解題書裡會提到把風成立共同正犯通常都是以
學說去解,但前提是要有共通犯意之聯絡,但這題缺少犯意
聯絡。但就「把風」一詞去討論的話個人認為是TB外。
Mason avatarMason2018-07-23
連把風是不是竊盜的構成要件行為都能有爭議,刑法果然是深
Leila avatarLeila2018-07-27
大學老師舉的例子,為了明天更有力氣去殺人,晚餐多吃根雞腿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8-07-30
在殺人的意志下,真的要評價成殺人準備行為嗎...
Mia avatarMia2018-08-01
我的想法是,就算主觀主義者,判斷上還是得受客觀限制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8-01
把風行為能避免現場被抓,可是無法造成財物損失
對財物的危害性還不如搜索物色的行為...
Carol avatarCarol2018-08-05
把風根本不是竊盜罪的構成要件行為,實務會認為把風構成正
犯是因為「以自己犯罪的意思」,實施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所
以成立正犯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8-06
把風會構成正犯應是基於犯意聯絡的分工合作,而分工不
一定構成要件該當,故為一『整體行為』的共同正犯;若
無此要素則只能成立幫助行為==>所以正犯/共犯判定的準
則在於『犯意聯絡+共同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