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總-繼續犯與責任能力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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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小疑問

假設有一繼續犯(ex§302)

是在18歲前行為(既遂)

但在18歲後釋放被害人(行為終了)

這樣是否可以減輕其刑?

我自己是認為不行

但是不知道怎麼解釋

(責任能力存在行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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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17-12-25
不行 因為犯罪狀態既在繼續狀態中,自應負刑事責任
Daniel avatarDaniel2017-12-28
那在18歲前做得該怎麼解釋?還是區分18前可減輕後者不行?
Olga avatarOlga2017-12-30
繼續犯為一行為,整體論以完全刑事責任即可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1-03
要想複雜點:一行為同時觸犯302(限制責任)及302(完全責任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01-04
因侵害單一法益,不純正競合論一罪(302完全責任)
Wallis avatarWallis2018-01-05
個人想法僅供參考
Doris avatarDoris2018-01-08
這個部分我的老師是提到可以記兩說,1.實務見解:應以行
為終了時判斷其刑事責任,2.林山田師:應以行為當時的年
齡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