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 起訴效力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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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林俊益大法官的書,看到一段有點不明白

在最新版下冊第161頁

關於起訴效力

檢察官僅就一部事實起訴

法院認係一罪

起訴部分有罪 未起訴部分無罪不受理免訴

其起訴效力不及於未經起訴部分 法院不得審理

檢察官仍得另行起訴

其中關於檢察官可以另行起訴有點疑問

如果是實質上一罪或裁判上一罪關係 不是應該有既判力擴張效果

在一行為一罪或是一行為數罪下 應該未起訴都受既判力所及


此時檢察官應該不能起訴才對啊

請問我是不是哪點想錯了

麻煩指點一下


謝謝

http://i.imgur.com/3xv60Nq.jpg

http://i.imgur.com/TEH23au.jpg


http://i.imgur.com/Q8M8o2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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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17-03-22
37特覆3722判例 需要二者皆有罪加上二者為一罪 才有
起訴效力及於全部 不得另行起訴
二者皆有罪或二者為一罪則無267適用 檢察官得另行起
Ula avatarUla2017-03-27
小弟的了解是這樣 有錯請指正
Harry avatarHarry2017-03-29
建議再看一下P160的第11行到第13行
Liam avatarLiam2017-03-31
這邊都對 但是 得另行起訴 跟既判力擴張 有點矛盾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4-04
起訴客觀不可分 一部起訴 未起訴部分 視為起訴 若它部
法院認為無罪 免訴 不受理 起訴效力不及它部
Susan avatarSusan2017-04-05
你把起訴不可分與既判力擴張弄混了,建議分別去看清楚定
義與要件。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4-10
是真的搞混了
Tracy avatarTracy2017-04-14
假設甲一行為傷害乙跟丙 檢察官只起訴傷害乙的部分 後來
法院認為是一罪 但是認為傷害乙有罪 丙部分無罪 此時沒有
起訴不可分 照書上意思 檢察官可對丙部分另行起訴 可是在
既判力上 這個是裁判上一罪 不是應該有既判力擴張 而認為
丙部分受既判力所及 因此檢察官不得再起訴
我是不是哪邊理解錯了
Ida avatarIda2017-04-14
我的理解是 268條 所以起訴的範圍會等於審判(既判力)
的範圍 所以以你的例子 法院認定對丙的部分無罪之後
不生起訴不可分 這時法院既判力的範圍就只能限定在檢
察官所起訴的部分 也就是甲對乙的部分 希望沒有錯@@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7-04-16
一行為數罪 一部有罪一部無罪,無罪的部分也不能再
Delia avatarDelia2017-04-19
追訴審判的原因是 該物理上的一行為僅能受一次裁判吧
Lucy avatarLucy2017-04-23
可是林師卻說可以另行起訴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4-25
所以有點搞混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4-27
以法院的認定作為認定基準 實務跟不告不理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