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93條即時訊問與警察偵訊的關係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最近對於刑訴93條即時訊問有點搞不太清楚,想向各位請教

按刑訴93條前兩項的規定:

I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拘提或逮捕到場者,應即時訊問。

II偵查中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有羈押之必要者,應自拘提或逮捕之時起二十
四小時內,敘明羈押之理由,聲請該管法院羈押之。


照我自己的理解

例如現行犯遭到警察逮捕,此時警察應立即解送檢察官(參照刑訴92條第2項)
而後檢察官須即時訊問被告,再依情況決定是否向法院聲請羈押
又實務上參照最高法院101年台上2165號判決意旨
即時訊問不能為犯罪事實的本案訊問

但是看到有些題目,警察將現行犯逮捕後並沒有立刻解送檢察官
反而是將被告留在警局直接進行偵訊(如文末的102年3等移民行政考題)

我自己看書上或網路上的擬答似乎都沒有提到這個部分

因此想請問此種「警察詢問」與93條的「即時訊問」是何種關係、不會有衝突嗎?
(我自己的理解是24小時內只能送到檢察官那即時進行「訊問」)


-------------------------------


假日午後,某汽車旅館慶生派對中因吵鬧、滋事,經員工報警處理,查獲甲攜帶毒品
,旋即遭到逮捕帶回警局。同日17時許,警察查證相關資料後進行權利告知,甲表示選任
辯護人且委任之律師已到場。惟警察遲至午夜12時許仍未開始詢問,辯護人不耐久候先行
離開警局。稍後,凌晨2時許警察始行偵訊,甲亦出於自願供述犯罪,完成本案自白筆錄
制作。
試問警察應依如何之相關法律規範進行偵訊?(10分)
以及本項自白筆錄之證據能力如何評價?(15分)

--

All Comments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5-06
警16檢8
Freda avatarFreda2016-05-10
無關訊詢且非刻意為及法定容許時間另外扣除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5-12
警察自己也會有警詢筆錄 原則也會全程連續錄音 收集
完基本資料後 有必要時即將卷和人送到地檢署 卷內除
了筆錄外還有相關基本資料跟一些證據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5-15
這個題目主要考得有1.夜間詢問 2.95條二項及辯護人在
場權245二項 3.筆錄製作43-1
Liam avatarLiam2016-05-18
第二小題 158-2 遲延詢問則是93條第一項 以及你提的
實務見解 結論是156一項 不正方法取得之自白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5-22
而且大大說的判決並沒有提到不能為犯罪事實的詢問吧
Lily avatarLily2016-05-25
您可以參考98台上4209判決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5-28
不客氣,有幫到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