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刑訴既判力擴張 - 考試Frederic · 2016-06-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想請教一下各位先進 既判力擴張 : 單一案件 該一部犯罪事實 有罪判決確定後 其確定力會及於未經起訴部分 其餘犯罪事實 不受刑事追訴 應受免訴判決 但 在看到... 漏未予判決時 : 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 效力及於全部 若法院僅就起訴部分審理, 對未經起訴之他部不予審酌 則是已受請求事項未予判決 提起上訴 或非上 我想請問的是....這兩個東西 講的不是一樣的事情嗎@@...為什麼會用不同的處理方式呢? 感謝! -- 考試All CommentsSuhail Hany2016-06-12後者是漏未判決,可以連結到379第10款.Ula2016-06-15因為上訴救濟的話,還是在同一個訴訟程序中,沒有重複追訴處罰的問題;但另案起訴他部,因為單一性又擴張回來,不就重複追訴了嗎?因此應為免訴判決Noah2016-06-18單一犯罪事實僅受一次審判的概念 已經審判過了就免訴David2016-06-23對"單一案件的他部犯罪事實(該部分法院未審酌)而起訴,因該部分事實為既判力所及,免訴沒錯如對漏未審酌同屬單一案件的他部犯罪事實之判決,未確定前以上訴救濟; 確定後則以非上救濟。一個對象是犯罪事實(單一案件漏未審酌的一部犯罪事實);一個是違反判決(違379-12款的判決),客體不同,結果當然也不同Daph Bay2016-06-27推樓上Lauren2016-06-30簡單來說單一案件起訴效力及於全部犯罪事實(前案既判力所及),若法院漏判僅能在前案程序中救濟。Ida2016-07-04推樓上Anthony2016-07-05你先了解一下案件單一性Zenobia2016-07-06白話解釋看看...檢察官送進法院的是"事實",罪數由法院認定,檢察官送進去的所有東西法院都必須審理,法院認為一罪但未就全部事實判決,是漏未判決,法院認為數罪,就他罪未為判決,是漏判。檢察官沒送進來的事實,判決之後,如為一罪關係,被既判力遮斷,如為數罪,可另行起訴。Hedy2016-07-09送進來必須審,沒送進來的不用審。罪數由法院判斷,既判力時之效力及於一罪關係。Vanessa2016-07-10彈劾主義+既判力 發生的結果Leila2016-07-14key:不告不理,告即應理,罪數由法院判斷,既判力及於一罪部分Noah2016-07-18(抱歉手機打字有點混亂)Wallis2016-07-22所以您題幹提到的問題其實有打錯...Isabella2016-07-252樓說的對,差別在於既判力擴張那裡談的是確定後,漏未判決那裡談的的確定前。假如在A部分確定後,又對B部分起訴會Valerie2016-07-27依據267條把A又拉進來,造成重複處罰,因此要既判力擴張,將B部分予以免訴。在漏未判決的部分,則是因為還未確定,拉進來也還是處罰一次,因此沒有拉進來有發現就要用379第12款上訴給它拉進來。Quanna2016-07-30漏未判決不一定是確定前,確定後可以提非常上訴。差別在於是否經檢察官起訴,有沒有告而不理的問題。Damian2016-08-03一罪關係本來就有可能發生評價不足的問題,尤其以加重結果犯之結果發生於裁判確定後最為明顯。Doris2016-08-07所以說2F說的發生重複訴追的部分,只是一罪關係運作的"結果",並非必須如此操作的"原因"。Belly2016-08-10所以,既判力擴張是擴張到檢察官沒有起訴的部分,這邊可能評價不足,但是這是我國刑訴運作的必然結果Sierra Rose2016-08-13漏未判決則是一罪關係的事實,告而不理Daniel2016-08-16確定前還是後,是因為原po問的脈絡是那樣吧Christine2016-08-21喔喔對 抱歉有點亂 用字也不精確Carolina Franco2016-08-25漏判與漏未判決不同,一個是單一案件一個同一案件Regina2016-08-29所以其實原po所謂法院應為免訴判決是指法院就同一事實重複起訴,所為的判決。因為會對同一犯罪事實做兩次評價,即產生兩個訴。若漏未判決,上訴或非常上訴則是仍在原訴中檢察官認為法院就部分事實未予評價,因此所為之處置。上級法院若認為其為裁判上一罪,應發回更審或另行判決,不知這麼說是否正確?Michael2016-09-02謝謝以上大大Related Posts票據法第130條提示期間請問如何練習寫題目呢?想詢問考銓老師經4次國考 非科班拚上地特3等中油雇員電氣組補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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