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既判力擴張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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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各位先進

既判力擴張 : 單一案件 該一部犯罪事實 有罪判決確定後

其確定力會及於未經起訴部分 其餘犯罪事實 不受刑事追訴 應受免訴判決


但 在看到... 漏未予判決時 : 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 效力及於全部

若法院僅就起訴部分審理, 對未經起訴之他部不予審酌 則是已受請求事項未予判決

提起上訴 或非上


我想請問的是....這兩個東西 講的不是一樣的事情嗎@@...為什麼會用不同的處理方式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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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6-12
後者是漏未判決,可以連結到379第10款.
Ula avatarUla2016-06-15
因為上訴救濟的話,還是在同一個訴訟程序中,沒有重複追訴
處罰的問題;但另案起訴他部,因為單一性又擴張回來,不就
重複追訴了嗎?因此應為免訴判決
Noah avatarNoah2016-06-18
單一犯罪事實僅受一次審判的概念 已經審判過了就免訴
David avatarDavid2016-06-23
對"單一案件的他部犯罪事實(該部分法院未審酌)而起訴,
因該部分事實為既判力所及,免訴沒錯
如對漏未審酌同屬單一案件的他部犯罪事實之判決,未確
定前以上訴救濟; 確定後則以非上救濟。
一個對象是犯罪事實(單一案件漏未審酌的一部犯罪事實);
一個是違反判決(違379-12款的判決),客體不同,結果
當然也不同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06-27
推樓上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6-30
簡單來說單一案件起訴效力及於全部犯罪事實(前案既
判力所及),若法院漏判僅能在前案程序中救濟。
Ida avatarIda2016-07-04
推樓上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7-05
你先了解一下案件單一性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7-06
白話解釋看看...檢察官送進法院的是"事實",罪數由法院
認定,檢察官送進去的所有東西法院都必須審理,法院認
為一罪但未就全部事實判決,是漏未判決,法院認為數罪
,就他罪未為判決,是漏判。檢察官沒送進來的事實,判
決之後,如為一罪關係,被既判力遮斷,如為數罪,可另
行起訴。
Hedy avatarHedy2016-07-09
送進來必須審,沒送進來的不用審。罪數由法院判斷,既
判力時之效力及於一罪關係。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7-10
彈劾主義+既判力 發生的結果
Leila avatarLeila2016-07-14
key:不告不理,告即應理,罪數由法院判斷,既判力及於
一罪部分
Noah avatarNoah2016-07-18
(抱歉手機打字有點混亂)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7-22
所以您題幹提到的問題其實有打錯...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7-25
2樓說的對,差別在於既判力擴張那裡談的是確定後,漏未判
決那裡談的的確定前。假如在A部分確定後,又對B部分起訴會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7-27
依據267條把A又拉進來,造成重複處罰,因此要既判力擴張,
將B部分予以免訴。在漏未判決的部分,則是因為還未確定,
拉進來也還是處罰一次,因此沒有拉進來有發現就要用379第
12款上訴給它拉進來。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7-30
漏未判決不一定是確定前,確定後可以提非常上訴。差別
在於是否經檢察官起訴,有沒有告而不理的問題。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8-03
一罪關係本來就有可能發生評價不足的問題,尤其以加重
結果犯之結果發生於裁判確定後最為明顯。
Doris avatarDoris2016-08-07
所以說2F說的發生重複訴追的部分,只是一罪關係運作的"
結果",並非必須如此操作的"原因"。
Belly avatarBelly2016-08-10
所以,既判力擴張是擴張到檢察官沒有起訴的部分,這邊
可能評價不足,但是這是我國刑訴運作的必然結果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8-13
漏未判決則是一罪關係的事實,告而不理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8-16
確定前還是後,是因為原po問的脈絡是那樣吧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8-21
喔喔對 抱歉有點亂 用字也不精確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8-25
漏判與漏未判決不同,一個是單一案件一個同一案件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8-29
所以其實原po所謂法院應為免訴判決是指法院就同一事實
重複起訴,所為的判決。因為會對同一犯罪事實做兩次評
價,即產生兩個訴。若漏未判決,上訴或非常上訴則是仍在
原訴中檢察官認為法院就部分事實未予評價,因此所為之處
置。上級法院若認為其為裁判上一罪,應發回更審或另行判
決,不知這麼說是否正確?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9-02
謝謝以上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