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的是周老師的刑訴函授,另外自己又有買一些坊間參考書題庫來練習申論擬答
但我在強制處分有關"權衡法則"那塊有個疑問!!!!
上課的時候我記得周老師有說過:[不符合強制處分規定的搜索,就是違法搜索
當然扣押證物也不能當作證據...]
大意大概是這樣,是他在講解他課本擬答上時所提到的...
然後他也有說到坊間有些參考書明明就是違法搜索,但最後又會提到
[其違法搜索取得之證物有無證據能力仍要依158-4權衡法則衡量之...]
所以我現在的疑問是...那到底是要直接結論說:不符合法定搜索,其處分違法!
所扣押之證物沒有證據能力!
還是要像大部分的擬答一樣,雖然為違法搜索,但其證物有無證據能力"應"依權衡法則衡量
不曉得大家都怎樣做結論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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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在強制處分有關"權衡法則"那塊有個疑問!!!!
上課的時候我記得周老師有說過:[不符合強制處分規定的搜索,就是違法搜索
當然扣押證物也不能當作證據...]
大意大概是這樣,是他在講解他課本擬答上時所提到的...
然後他也有說到坊間有些參考書明明就是違法搜索,但最後又會提到
[其違法搜索取得之證物有無證據能力仍要依158-4權衡法則衡量之...]
所以我現在的疑問是...那到底是要直接結論說:不符合法定搜索,其處分違法!
所扣押之證物沒有證據能力!
還是要像大部分的擬答一樣,雖然為違法搜索,但其證物有無證據能力"應"依權衡法則衡量
不曉得大家都怎樣做結論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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