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修正 原住民司法權益更進一步
立法院院會今天(4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第31條及第95條」條文修正案,增訂被告為
原住民或中低收入戶、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其辯
護,以進一步保障原住民和中低收入戶的法律權益。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表示,這項修法是原住民司法保障的一大步,自從原住民專
業法庭成立後,法務部指定專責檢察官辦理原住民刑事案件,如今律師可以到場替原住民
被告辯護,使原住民從犯罪嫌疑到被告、一直到法院,都有完整司法支持。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8757
總統尚未公佈 但應該不會拖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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