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迴避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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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甲法官在二審的判決被三審乙法官廢棄發回更審

更一審丙法官作出判決後

當事人再上訴到三審

此時三審法官又是乙

此時按照拘束說看法


乙是否要迴避?

有點想不通

謝謝






[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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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3-29
釋字178,如無事實上困難,仍應迴避為宜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4-01
不是178的相同事實喔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4-03
依拘束說來看,該說基於裁判自縛性,法官在前次裁判已
為表示,即應受該表示之拘束,本題乙復為上訴第三審裁
判,應該要迴避才是。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4-07
謝謝
Selena avatarSelena2018-04-09
不過按照拘束說看法 ,不用限制在前一次審判 ,也就是更一
審才屬於前審嗎?
Harry avatarHarry2018-04-10
我自己看書的心得是,由於拘束說的意旨是在於避免法官
囿於心證,故嚴格來看只要是法官曾經做過的決定他都要
受該決定拘束,所以以這題來看,更一審當然也是前審;
而第一次的三審廢棄發回更審也是前審。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8-04-13
感謝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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