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職場 競業條款疑問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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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各位專業的大大們
初入職場的我,上個星期到一間手機維修店擔任學徒(有兩三間連鎖),學了一個多星期,
叫我簽競業條款(如圖)
http://i.imgur.com/g69B9z7.jpg
當下我說我要拿回正本(本來就只有一張)
回家討論看看,他說ok 然後說內容可以有更改,

請問我應該增加哪些對我比較有利的條件?(因為我從這離開,我也只會這個,是要我吃土
嗎?)

還是裝傻就簽吧 反正這張內容簽了也是無效?

麻煩這個大大幫我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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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umar avatarKumar2015-08-08
建議罰款條文刪掉
Susan avatarSusan2015-08-12
可以自己去咕狗看看 資料很多…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8-13
沒有給你補償嗎?這樣這張根本無效吧
Lydia avatarLydia2015-08-17
薪資裡有競業補助津貼嗎? 競業條款裡大多都是資方提供設
立對資方自己本身有利的條款,若沒給相對應的津貼補助=
無效
Mason avatarMason2015-08-19
這之前有提告案例,大多無效的條件都是時間及補助問題(
時間太長&沒補助皆是無效),基本上資方大多都不會提供
補助津貼,因此這東西在臺灣大多都淪為形式罷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8-23
請問樓上們為什麼都說是無效的?
Tracy avatarTracy2015-08-26
因為資方沒設定時間期限和相對的補助?
Ida avatarIda2015-08-28
個人覺得簽了之後資方要提告是非常有力的依據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9-01
因為會被認定 薪資就是補償。時間上面也寫永久
Susan avatarSusan2015-09-03
薪資是付出勞力腦力換來的 跟補助是兩回事
Annie avatarAnnie2015-09-06
薪資是你的勞務所得,不叫補助,要簽競業就是要給補助才
有效,不是資方說了算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9-10
實務上競業禁止有幾項條件 並非老闆說了算
Tracy avatarTracy2015-09-12
有依據提告跟告得贏是兩回事,時間永久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若靠這技能吃飯20年要三年無法從事是要他吃土?)裡面就
算寫時間,跟原po圖ㄧ樣,三年好了,請問若未來真不從
事的這三年資歷及收入差額誰要補償? 且說實在的,大多
公司不太會告這東西,主要都是後面補償的問題,一來若你
不是個咖那公司幹嘛出額外競業津貼給你;若你真的是個咖
,臺灣大多公司也捨不得出那筆額外支出;智財跟競業要分
開看,公司有權要求智財不外洩,但若不先付出是無法用同
樣要求以競業去規範一個員工的未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9-13
要告很麻煩,還要舉證。而且沒提供相對應報酬,九成
都不會贏。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9-17
人資:我們津貼超過五項,誰說沒有!?
Necoo avatarNecoo2015-09-21
滿多公司學聰明 薪資結構會有競業獎金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09-22
簽來嚇嚇你的,離職之後如果沒有額外補償就是無效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5-09-25
無效 他禁止你去要給你足夠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