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貸的問題??請各位大大提供寶貴意見..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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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民國89年向三菱公司(找來外面融資公司*資公司)貸款66萬買了一部計程車,繳了兩期以後因繳不出車貸而把車牽回三菱拍賣,拍賣後款項扣除貸款尚欠22萬,因此時無穩定工作實在無力償還大筆金額,然而我於94年4月找到穩定工作後,融資公司也就本票於94年5月直接至法院強制執行此項金額22萬多(及89年至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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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avatarJoe2007-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一、同一張本票不能執行二次,所以您必須提出異議。二、此部分異議涉及法條引用及事實陳述,比較專業性,建議您請律師或懂法律的人幫您撰狀,以免因小失大。三、此外,融資公司就此種惡行可能涉及到一些刑事責任,您也可以提告。四、如果您不清楚,可以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