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地特是我辭掉工作當全職考生後的第二個法律廉政考試(四等)
前天得知落榜後哭了一個下午
隔天決定重振士氣拚7月普考
如果還是沒上就要去找工作了
剛剛收到成績單
心情很複雜
國文 35+20 =55
公務員法 2+2+9+11 =24
行政法 94
法英 78
刑法 18+14+15+11 =58
刑訴 14+12+11+12 =49
總成績 59.67
成績排名 60
錄取標準 68.83(台中市)
排名從去年普考的492進步到60名
很振奮人心(但距離錄取分數差好多分喔)
但公務員法的成績低到令人挫折
尤其是第一第二題竟然都只有2分!!!!
我覺得自己寫的雖然不是完美但起碼也都有寫到6.5成
篇幅也沒有很少(最少也有寫完1面)
另外刑法是我寫得最順手的一科
成績卻也普普
不知道是我的答題技巧有問題還是給分比較嚴
在想是否該趕快買個函授來補一補
請國考版的朋友們給點意見吧!!!我真的非常需要各位的意見呀!!!!
感謝大家!!!
P.S.我的公務員法是買郭如意老師的書自修,刑法買撲馬老師的書也是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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