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若是開立二聯式發票,稅額內含,
銷項稅額要何時認列呢??要如何作會計分錄呢??
舉個簡單的例子:1/1開立二聯式發票,金額$105(含稅)
那1/1分錄是:
現金 105
銷貨收入 100
銷項稅額 5
還是
現金 105
銷貨收入 105
等月底再將所有的二聯式發票加總一次將銷項稅額入帳呢?
請問我國稅法有明文規範嗎??
因為看到各家高職會計書寫的不太一樣,所以上來請教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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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項稅額要何時認列呢??要如何作會計分錄呢??
舉個簡單的例子:1/1開立二聯式發票,金額$105(含稅)
那1/1分錄是:
現金 105
銷貨收入 100
銷項稅額 5
還是
現金 105
銷貨收入 105
等月底再將所有的二聯式發票加總一次將銷項稅額入帳呢?
請問我國稅法有明文規範嗎??
因為看到各家高職會計書寫的不太一樣,所以上來請教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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