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結果犯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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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律師刑法總則2007年6月11版第2-116頁提到
對於加重結果的發生要有預見可能性
預見可能性的解釋有三種看法
通說認為過失在構成要件層次必須審查客觀預見可能性
過失在罪責層次必須審查主觀預見可能性

看了很多有關加重結果犯的考古題 對於預見可能性的描述
沒看到有擬答採取上述的說法
請問上述的說法是通說嗎


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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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3-03-15
印象中,上述說法似乎是舊說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3-19
目前似乎都在構成要件中論述((還請高手指正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03-21
根據91台上第50號判例內容 應審查客觀預見可能性即可?
Zanna avatarZanna2013-03-26
91台上50應屬共同正犯與加重結果之責任論述喔!
James avatarJames2013-03-27
應從客觀情形能否遇見,而非以共同正犯之間,主觀上對
Dinah avatarDinah2013-03-31
於加重結果之發生,有無犯意聯絡為斷
Dinah avatarDinah2013-04-01
47台上920本人是認為主觀還是要討論有無預見可能性
Belly avatarBelly2013-04-04
若有預見結果之發生,而結果之發生又不違背本意時,則
屬故意範圍。
Xanthe avatarXanthe2013-04-04
新的實務見解有不同的想法,不過大同小異,一個是從故意
Cara avatarCara2013-04-05
一個是從過失,可以參考100台上3062決、100台上5506決
Liam avatarLiam2013-04-05
實務見解認為行為人對於加重結果之發生只係"能"預見即
足,不以行為人有所預見為必要
Yuri avatarYuri2013-04-10
我認為是構成要件做討論,原po所說的預見可能性有三種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4-13
論,請問是哪三種呢,因為我手邊的資料都是實務見解orz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4-14
過失犯的主觀在罪責上審查是通說,但最近越來越多學者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4-17
主張在構成要件審查,2個都可以,看你喜歡用哪個
Edwina avatarEdwina2013-04-19
若你是用客觀歸責去解故意作為犯的話,那妳解過失犯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04-20
我覺得你陷入的迷思點是在主客觀預見可能性該在哪個階層
討論是嗎?這應該是要看題目怎麼出了,如果是實務題
Irma avatarIrma2013-04-20
和加重結果犯的客觀是一樣的(照抄)。因為客觀歸責已
Oscar avatarOscar2013-04-21
包含客觀注意義務、客觀預見可能性及可避免性,
Regina avatarRegina2013-04-24
主觀上就寫有主觀預見可能性及可避免性就行了。
Agatha avatarAgatha2013-04-26
我會在構成要見上做討論,應該大多是過失成份居多,例如
Erin avatarErin2013-04-30
刑277 II 傷害罪加重結果犯與殺人罪之前的差異在於主觀
Hazel avatarHazel2013-05-04
的過失與否,主觀過失就277 II結束,主觀故意就要更進一
步討論271
Hedda avatarHedda2013-05-08
客觀預見可能性當然在客觀,主觀預見可能性當然在主觀
Sarah avatarSarah2013-05-10
所以你用客觀歸責的話~客觀預見可能性就不用提了。
Lucy avatarLucy2013-05-11
主觀就是基本行為有故意,重結果無故意但有預見可能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5-12
及可避免性。(你後面那句"但無預見"就不要提了)
Harry avatarHarry2013-05-14
刑14第一項的概念套進主觀預見可能性,答案就出來了!
Megan avatarMegan2013-05-17
刑14第一項講的概念就是,預見可能性與注意義務的違反。
Zanna avatarZanna2013-05-19
你舉的例子感覺是因果歷程錯誤而非加重結果犯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5-22
重結果只要符合過失犯要件就行了就是14條
Ethan avatarEthan2013-05-27
行為危險和結果危險是在區分基本行為未遂可不可以成立
加重結果犯。
Poppy avatarPoppy2013-05-27
你沒看懂我說的?只要基本行為既遂的話~就不用去理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5-30
是否是行為危險還是結果危險。而且傷害罪是結果危險。
David avatarDavid2013-06-01
是的~~